如何申请离婚
1.当事人同意离婚的,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2.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3.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
4、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5.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查验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当场登记,出具离婚证。
夫妻之间离婚财产的分割;
1,夫妻* * *同一财产,一般应平分,具体待遇也可以不同,属于个人特殊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分居两地的夫妻管理使用的* * *同一财产,分割时归管理人和使用人各自所有。差额较大的,由财产较多的一方以相当于差额的财产补偿对方;
3.登记结婚尚未同居,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有困难的,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占用的财产可以归一方所有;
5.夫妻当年经营的种养业,没有收入的,为了发展生产经营,应当合理分割或者折价;
6.双方婚前对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拆除、新建,离婚时产权未发生变化。扩散部分应归另一方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通过婚姻取得的财产,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对方因为索要财产生活困难。可以酌情退回;
8.夫妻共有的不适宜分割使用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给一方;
9.离婚时一方知识产权未实现经济利益的,分割夫妻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照顾另一方;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生活中自然毁损、灭失,一方以夫妻财产请求赔偿的,不予支持;
11,夫妻之间的财产可以由两人协商处理;
12.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离婚儿童的分布情况:
1.双方能就子女抚养达成一致的,根据双方意思表示出具判决书;
2.如果双方无法就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法院将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孩子的原则进行判决;
3.法院在决定支持时,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做出判决;
4.两岁以下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随父生活,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5.两岁到十岁的孩子,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6.10岁以上的孩子可以征求他们的意见。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父母生活有争议的,应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7.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生活,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不能治愈的严重疾病,子女不得随父生活;有抚养子女的条件,但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为其他原因,孩子确实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
8.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如果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则准予许可是可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第1077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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