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资本市场,商业秘密作为无形资产的高端信息资源,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然而,关注的背后隐藏着很多隐患。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对商业秘密提供了司法保护,但保护力度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以下是帮助你了解商业秘密,以及可以从各个角度使用的保护方法。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此可见,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包括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和保密性四个方面。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
由于商业秘密的特殊性,企业需要保护其不被各级公开,这可能涉及到企业管理制度和人员本身,进而由于诸多不可控因素的存在,有可能造成商业秘密的泄露。
商业秘密的泄露可能会给一个企业带来很大的打击和损失,而且事后也很难追溯,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目前商业秘密诉讼的方式是:由于商业秘密的特殊性,侵权行为大多发生在隐蔽的情况下。这时候原告很难举证,几乎不可能证明侵权人侵权。因此,有必要明确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原告只需证明自己的商业秘密的存在,被告的商业秘密与自己的相同或者基本相同。法律假设原告的主张成立,被告要想免责需要证明自己的商业秘密全部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
(三)运用知识产权最大限度地保护商业秘密。
1,保护知识产权管理系统
目前,许多致力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企业都关注商业秘密领域,因此推出了各种管理软件。基本思路是从根源上防止任何商业信息泄露,通过管理系统整体监控企业人员的所有动向。同时,在职期间的任何保密内容都通过制度进行管理,不允许在规定范围以外的环境中进行操作。
2.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保护
目前可能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对自己技术的保护很迷茫,不知道怎样的保护才能给自己带来最大的利益和权利。而知名度高的专利,基本上是与保护商业秘密的方式相悖的。专利以公开换取保护,商业秘密则相反。那么如何利用专利更好的保护企业的秘密呢?要重视商业秘密和专利的综合运用。
本文提出了一个概念:保密强度,通过区分涉案技术信息的保密强度,最终得出保护方案。
如果强度足够高,可以以商业秘密的形式保护,而如果技术信息相对保密,最好以专利的形式保护。对于中密级的技术信息,可以考虑商业秘密和专利保护相结合。这种组合可能是大多数知识产权工作者以技术信息为标准,公开优化后将技术特征最小化的通行做法。但也会有因新颖或缺乏创意而被拒绝的可能。这时候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在涉案技术具备专利法要求的授权条件的前提下,商业秘密权利人只需要保证有?想被授权就能被授权?如果存在未公开的专利申请,可以在商业秘密泄露后,通过专利保护延长技术垄断的实施时间。
如何判断保密的强度,可以利用知识产权的情报分析来判断。其中,保密强度的判断包括:已知信息的公开程度、涉及的技术信息领域以及相关行业的介入程度。
实际实施步骤:
A.在了解企业基本方向的前提下,对相关行业进行全面搜索,了解相关技术在已知范围内的公开程度和研发角度;
B.如果该领域的技术方案是高度公开的,属于成熟行业,可以判断为保密强度较弱,建议企业通过专利保护自己,从而获得更高的保护;
C.如果该领域的技术泄露量较小,那么可以将该技术信息列为重点保护对象。此时,通过分析技术信息所属的行业,可以最终判断出核心保护点和外围保护点。这里的核心保护点在所涉及的领域内并不为人所知,所以核心保护点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进行保护,而外围的相关技术信息可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该技术信息被划分为核心保护点和外围保护点,属于中密级范围;
D.如果该领域的技术公开程度为空白,主要创新点为工艺参数等类似信息,则该技术信息可以归属于保密强度较高的范围,此时所涉及的技术信息可以简单地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当然,保密强度的判断不仅如此,还需要通过相应的实际需求和涉及的技术含量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