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有哪些部门?
1,国务院部门(25个):
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委、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 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2.国务院直属机构(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
3、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直辖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县、自治县、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和乡(镇)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行政主体。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法律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和编制条例》。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对下级机构的设立给予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经批准的编制设置的机构,是录用、聘用、配备工作人员、配备领导人员和分配经费的依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和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和批准编制时,充分考虑财政保障能力。机构实际人员不得超过规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立机构和增加编制。擅自设立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挪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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