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知识

不属于专利保护范围,属于音乐作品,可以进行著作权登记。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登记部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版权登记部是承担各类作品登记和境外音像制品版权合同认证登记的业务部门。著作权登记是为贯彻著作权法,满足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实际需要而设立的。这些作品在明确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权利人可以将登记的物品作为初步的权属证明,登记证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或者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著作权纠纷案件时的证据。

注册和服务的具体内容:

1.各类作品的著作权登记(计算机软件除外):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文字作品;口头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艺术和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此外,还接受其他版权相关事宜的登记;各类作品授权项目登记(计算机软件除外);音像制品的登记;其他版权相关事宜由国家版权局指定,中心登记。

二、境外音像制品出版合同登记:

受国家版权局委托,音像出版单位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包括录音带、录像带、激光唱盘、激光视盘等音像制品形式的出版合同,报中心认证登记。

3.著作权质押合同的登记。

4.提供与各种注册相关的服务;

提供与各种注册相关的咨询服务;代理起草各种注册相关文件,联系注册相关事宜等。

著作权登记的收费项目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中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著作权自愿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收费。

通过中国版权信息网发布作品著作权登记、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合同登记认证等公告。

版权登记部负责人:范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甲4号物华大厦509室(100044)

联系电话:(010)68003887转5031,5092,5083,5080。

传真:(010)68003903

账户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银行账号:087507120100330005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