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专利商标代理机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1,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有3名以上商标代理人;3、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4.商标代理组织的名称中应当含有“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或者类似的字样,表明其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5.企业核准的经营范围包括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业务;6.符合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规定的商标代理组织总数和要求;7、符合商标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

法律依据:《专利代理人管理办法》

第十条申请执业许可,合伙企业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四)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五)合伙人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具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人经历。

第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执业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二)有书面章程;(三)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四)有五名以上股东;(五)五分之四以上的股东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具有两年以上专利代理人执业经历。

第十二条申请执业许可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独立的营业场所;(2)有两名以上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合伙人或者专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