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卫生职业学院公布博士专项招聘?
为推动江苏省卫生人才高质量发展,加强单位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高层次优秀人才,江苏卫生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博士生。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或校纪处分,无犯罪记录。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0987年65438+65438+10月1年后出生)。
5.报考人员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2023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其中,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2022年毕业生,档案关系仍在原毕业院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期毕业在国(境)外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报考2023届毕业生岗位。
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同期毕业是指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并随国内应届毕业生毕业的海外留学生,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相同。
6.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毕业专业必须与招录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还包括一些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由高校开设,机构需要的专业。
7.本次公开招聘不要求应聘者的户籍。
8.取得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办理。
二、招聘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站: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65438+10月16 9:00-2月22日16:00;
2.资格初审:10月6日65438+9:00-2月23日16:00;
3.陈述与答辩:6月6日至2月24日工作日9:00-12:00;
4.初步异议处理:65438+10月16-2月24日9:00-16:00;
(2)网上确认
1.考生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节假日顺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传真”一栏获取。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后报名成功。
3.未按时确认报名资格和网上上传照片者视为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35×45 mm)照片,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
2.招聘单位在考评前会对考评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规定或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公开招聘不设比例,具体考核时间以我校通知为准。
3.申请者只能从职位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注册。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报名和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双向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请不要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非2023年博士毕业生。
(二)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职人员有上述关系的,不得录用为任职后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考核方法和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由江苏卫生职业学院通过短信、电话、网上公告等方式通知考生。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将被拒绝。
(1)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前,江苏卫生职业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提交以下原始材料进行审核,提供1份: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2023年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已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如被录用,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2023年8月31日前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
(4)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
(5)发表的文字作品和论文。
(6) 1份简历。
(七)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评估方法
考核方式及比例:试讲占30%,面试占70%。
试讲和面试成绩及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考核。
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第四,就业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为1: 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规定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更换人员应按相应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
录用被批准后,不再递补。
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招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我校将在名单公示后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该公司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我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给予岗位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还应当在我校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无工作单位者,未在我校规定期限内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
②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不能提供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
(3)应聘信息和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虚假人员。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卫生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解答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季老师、司老师。
六、招聘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纪委对本次招聘进行了纪律监督。
招聘纪检监察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025-68170912
七、招聘报告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申报。
邮箱:js _ sydwgkzp @ 163.com
举报电话和传真:025-83230723
附:江苏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博士特聘岗位表
江苏卫生职业学院
65438+10月11,2023
江苏卫生职业学院2023年博士专场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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