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特征
结合知识产权保护
2003年,中国对外贸易中的很多技术性贸易壁垒都是以知识产权为支撑,或者直接以知识产权为架构,比如DVD、彩电、打火机、电池、手机等。构成了技术含量更高的双重技术壁垒。2003年初,美国通信设备制造商思科公司起诉中国华为公司从其在美国销售的路由器中抄袭思科公司的软件。加拿大TRI-VISION电子公司要求中国出口到美国和加拿大的彩电企业支付彩电V芯片功能技术的专利费,等等。
再如,日本于2003年7月正式实施《种苗修正法》,规定使用日本植物来源生产或改良农产品而不支付专利费的,对侵权个人处以300万日元以下罚款或3年以下监禁;法人企业侵权时,最高可被罚款6543.8亿日元。许多从中国出口的水果、菠菜和花卉的幼苗,如大葱、生姜和大蒜,都是从日本引进或从这个品种改良而来的。种苗修正法将对中国对日本的农产品出口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重点是保护人民和环境。
2003年,全球TBT和SPS的通知量大幅增长,其中TBT的通知量增长665,438+0.8%,SPS的通知量增长65,438+0.8%。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通报增长具有不同的特点:SPS是发达国家通报增长的主体,增幅为28.6%,比TBT高出10个百分点,SPS通报占发达国家通报总量的68.7%;但发展中国家的通报增长主要是TBT,增幅为83.3%,比SPS通报增速高出75个百分点,TBT通报占发展中国家通报总量的63.4%。
2001主要针对人类、动物和环境保护的SPS通知数量已经超过TBT通知数量。欧盟在2003年发布的重要技术性贸易壁垒,如《电子电气设备报废指令》、《禁止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欧盟未来化学品政策与战略白皮书》等,都是为了保护人类和环境。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对中国产品的出口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可以说发达国家日益增多的SPS措施是中国未来将要应对的主要技术性贸易壁垒。
影响力从单个产品转移到整个行业。
2003年初,欧盟以有害物质残留为由对我国水产品和动物源性产品实施全面进口禁令,对我国水产品和动物源性产品出口造成严重影响。过去,中国遇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大多影响个别产品,如蜂蜜、鳗鱼、菠菜、荷兰豆、花椰菜等。,影响不大。然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国对中国的出口产品实行产业封锁。一个产品失败,整个行业的相关产品都会受到影响。例如,2003年欧盟发布的《化学品政策与战略白皮书》和REACH体系,涉及产量超过一吨的化学品3万种,对我国大量使用化学品的纺织品、服装、鞋类、玩具、家具、家用电器、通讯等主要出口产品造成了很大影响。中国化学工业从业人员超过500万,相当于欧盟化学工业的3倍,下游产业都是劳动密集型。因此,欧盟的化工政策和REACH制度也会对中国化工行业及下游行业的就业产生严重影响。
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发展趋势和特点表明,中国产品出口将面临日益严峻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