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和提交专利授权?
1.申请人是该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是第一专利申请人。
2.申请资助的专利或专利申请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
3.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授权。
4.处理时间限制:
(1)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阶段资助或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的资助,自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际审理或专利授权之日起6个月内,到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办理。
(2)PCT申请国际阶段资助、外国专利申请资助或者外国(地区)授权的专利资助,应当自PCT申请国际检索报告邮寄之日、外国专利受理之日或者专利授权之日起12个月内在窗口办理。
(3)企事业单位年度涉外发明专利申请总量在65438+次年2月31前办理。
(4)逾期不受理。
5.已经在中国其他地区获得相同性质专利资助的同一专利,将不再获得资助。
6.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5号法令)中所列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中获得的专利将不会得到资助。
专利授权申请材料
1.专利资助申请表;
2.证明材料:
(1)中国专利授权:
发明专利申请阶段的资助需要提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际审理通知书;
获得授权专利的授予,需要提交: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2)向外国(地区)申请专利授权的,应当提交与国内专利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
提交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的通知、PCT申请请求书、国际检索报告和缴纳规定费用的付款凭证;
通过巴黎公约提出的,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在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相关支付凭证以及中文译文。
(3)在外国(地区)获得授权专利的授予:提交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授权专利公告首页、授权证书复印件及中文译文,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果是通过巴黎公约提出的,还需要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在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的意见通知书。
(4)企事业单位提交与国内专利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提交PCT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的通知、PCT申请请求书、国际检索报告和缴纳规定费用的付款凭证;通过巴黎公约方式提交的,应当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外国发出的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外国专利审查机构的受理通知书、相关付款凭证及中文译文。
3.权利人的证明材料:
(1)单位申请资助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协会登记证(需年检记录)及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机构、社团提供正常经营活动证明,提供权利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2)个人申请资助的,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地居民提供身份证和成都市长期居住证。
4.专利权人申请非职务发明授权的,还应当提供其本人在成都开立的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5.职务发明专利资助申请人需提供当前合法的财务收据,注明收款人、银行、账号等。
6.工商登记变更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据实提供)。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统一使用A4纸。申报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备核查。
动词 (verb的缩写)报告时限
项目常年申报,分批审核,后补助支持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