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秀芹的个人经历。
2006年165438+2008年10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院长。2004年底,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2004年9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律系系主任。2002年9月起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讲授WTO体制下的经济法、外国公司法、知识产权法。1999年5月-1999年7月,英国剑桥大学耶稣学院访问学者;65438+5月0998-65438+5月0999,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访问学者;65438+7月0988-65438+5月0998,厦门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讲授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65438+1990年5月至今,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合并前在厦门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和厦门群贤律师事务所)。
学习经验
65438+1996年9月—2003年6月65438+2月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1999 10-2002年9月,牛津大学法学院,研究硕士。学习英国公司法和知识产权法。65438+9月0985-65438+7月0988,厦门大学法学硕士19865438+9月00-65438+7月0985,西南政法大学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