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知识产权的条件

第一,概念。自主知识产权也叫“自己的知识产权”。一般来说,它指的是“知识产品”(如计算机软硬件、网络信息产品等。)由一国境内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机构独立研究、开发和生产,并获得许可从其他国家或他人购买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和软件的专有权。从其权利的特征来看,具有主体的地方化、所有权的内化、权利的一体化和私权的公共性等特征。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分类,分为两类:创造性自主知识产权和标记性知识产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权。

第二,特色。

1,原始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也就是说,主要以自研、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等原始获取方式。

2.“自主知识产权”要求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创造性行为包含在知识产品中。创意包括开创性的发明创造,也包括在原有技术基础上的改进和组合。

3.国家对“自主知识产权”的取得和存在的认可,也就是说需要国家相关机构的权利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