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是什么单位?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是国家行政单位。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处理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该机构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物价局合并而成,负责市场的综合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国务院部门管理,而不是由政府直接管理。它是政府的一个职能局,权力范围较大,监管职责涵盖了多个原本分散的部门职责。

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的职能范围:

1,负责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2、指导和监督政府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3、负责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监管;

4.指导和监督政府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5、负责受理和处理政府服务领域的投诉;

6、指导和监督政务服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7、负责政府服务领域的绩效评估和考核;

8、指导和监督政务服务领域的法制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

综上所述,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是国家行政单位,负责处理多个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它由多个部门合并而成,权力范围很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五条

根据监督调查结果,监察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以下处置:

对利用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训诫;

依照法定程序对违法公职人员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决定;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作出起诉意见,连同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