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早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
安娜法案:也被称为安娜女王法案。该法原名为《为鼓励知识创造而授予作者和购买者一定时期内印刷书籍权利的法律》,由英国议会于1709年颁布,于1710年生效。这是世界上第一部保护作者权益的法律。
《安娜法案》在世界上第一次承认了作者是版权保护的主体,确立了现代意义上的版权观念,并对后来世界各国的版权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
1709《安娜女王法案》颁布时,作品的表现形式仅限于印刷和手写,因此该法保护的作品仅限于书面作品和以书面形式出现的艺术和音乐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