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德克萨斯||重磅!德州出台21措施,持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

6月28日,德州市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动员会。会上发布了《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1项配套措施,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1.提高企业开办和注销的便利性

◆企业开办实行一窗受理、一表申报、全流程网上操作,完成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和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工作需要1个工作日。

◆新办企业免费获得一套印章和“政策包”,刻章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

◆实施“一业一证”改革,2020年8月底前推出便利店、餐饮等行业综合许可证10个。

◆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2020年65438+2月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2.加快项目建设项目审批

◆梳理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链条中的政府服务事项,实现全市“建筑许可证”链条事项无差别办理,取消“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作为项目审批或核准的条件。

◆企业建设申请项目每个审批阶段只需填写一张表格,申请材料由各相关部门* * * * *享用。

◆实行施工图设计会审制度。2020年10结束前,将消防、人防、技防和水、电、热的技术审查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其他部门不再单独审查,实现同步设计、并联审查、一次成功、成果互认。

◆取消简单低风险的社会投资项目施工图审查。

◆65438+2月底前,实现国家级开发区地质灾害风险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市场主体提出单独评估要求。

◆65438+2月底前,工业生产企业厂区内各类建筑(新建民用建筑除外)免收人防工程建设费。

3.优化电力采购流程

◆全面推行电网企业“一窗受理”用户行政审批申请,审批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

◆城市规划区160 KVA、农村100 KVA及以下容量的小微企业用电,实现零上门审批、零收费。

◆符合直供电接入条件且无工程的小微企业,可当日申请,次日受电。

◆对城市老旧小区入口端口外需要改造的供电设施,产权不属于电网企业的,政府以“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电网企业投资“一户一表”改造。

4.简化水和煤气的安装。

◆2020年6月底前,安装用水用气,实现“在线操作”和“手持操作”。

◆有直连条件的,简化为申请受理和接表两个环节,水、气连接不超过4个工作日;外业工程简化有三个环节:申请受理、现场踏勘方案编制、验收衔接,水、气衔接分别不超过7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

◆全面取消水电安装中设立的附加审批要求和程序。

5.分类优化产权登记

◆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应并联办理。

◆2020年6月底前,实现网上申请,异地可用,实行24小时网上申请、网上查询。

◆推行不动产登记服务点延伸至银行等服务机构,相关不动产登记业务可直接在服务点办理,解决了“两头跑”的问题。

◆建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支付,启用电子监控和电子证书库,应用电子证书,配备自助发证设备。

◆除不动产登记税法定税种外,其他税种作为不动产转移的前置条件取消。

◆不动产登记与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公证等业务联合办理,与水、电、热过户业务协调办理。

◆建设单位已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购房人已签订购房协议,取得合法有效的售房证明并已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因建设单位相关手续无法完善而影响购房人取得房产证的,可以与向建设单位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序并行办理不动产登记。

6.提高纳税服务质量

◆所有纳税事项网上办理。

◆一类出口企业和列入新旧动能转换项目省级库的企业出口退税,2个工作日内办结;全市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控制在5个工作日以内。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业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注销业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范围扩大到所有纳税人。

7.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

◆进口水果现场检疫未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或疑似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实行“验后立即放行”。

◆全面推行标准化退税服务,明确统一退税业务受理、审核、审批的时间标准。

做好出口退税信息公开查询平台的应用,实时查询退税办理流程和出口企业网上失业登记情况。

8.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2020年6月底前,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和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实现道路安全设施与主干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运行。

◆在醒目位置设置限速标志,便于观察和预测,实时推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天气等信息数据,并相应调整道路限速值。

◆公安机关向相关导航运营商推送相关数据,公开限速、测速等信息。

9.加强企业贷款支持。

◆凡列入不可偿还贷款名单的企业,银行将根据企业申请,在贷款到期前1个月进行调查评估。

◆银行不得因贷款未偿还而下调企业贷款分类。

◆企业融资时以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承包权、股权、动产作为抵押物,银行不得拒绝。

◆缩短信贷审批时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平均办理环节不超过4个,申请材料数量不超过10个,办理时间不超过11个工作日。

◆2020年,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

◆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

充分发挥市县应急借贷资金的作用,为企业提供贷款展期和周转服务。

◆鼓励符合条件的应急转贷机构对接省级应急转贷资金,将转贷资金日使用率降至0.08%以下。

严格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禁止收取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和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咨询费和咨询费。

10.建立“要素跟踪项目”机制

◆土地要跟着项目走,强化要素支撑,突出保障重点,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通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省重大项目和民生项目。

◆资金要跟项目走,加强政银企金融对接,建立重大项目“白名单”制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有效、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保持对“白名单”项目信贷支持的连续性。

11.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降低投资者纠纷调解时限。普通调解程序应当在调解员接受选定或者指定后30日内完成,简易调解程序应当在调解员接受选定或者指定后20日内完成。

◆65,438+00,000元以下的证券期货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小额速裁程序,调解员应当制作调解建议书,并在65,438+00日内送达当事人。

12.优化劳动力市场服务

◆全面开放网上失业登记。2020年6月底前,网上失业登记将接入全国失业登记服务平台。

◆7月底前,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关系实现全网转移,办理时间由45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

◆特殊工作时间首次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重新审批即时完成。

◆65438+2月底前,实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评审、公示、备案网上“一站式”服务。

◆2020年起,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在规模以上企业全面推开。

13.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行为

◆取消政府采购和招标项目中企业性质、所在地等限制性规定和隐性门槛。

◆供应商全程通过电子化手段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用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代替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对信用良好的供应商免除投标保证金。

◆实现公共* * *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的招标项目免收招标文件费,对列入公共* * *资源交易目录的招标项目免收进场服务费。

◆严格依法依规处理串通投标和恶意投诉。严重失信者被列入“黑名单”,禁止进入德州市场。

14.创建精简高效的政府生态系统

◆2020年6月底前,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采取直接下放、前移服务窗口、下放实质审查权等方式,由县级实施。

◆65438+2月底前,市级设定的行政许可全部取消。

15.优化政府服务

◆2020年6月底前,除涉密事项外,政务服务申请网上可用率不低于90%。

◆全面推开认证事项告知承诺制度,7月底前发布认证事项清单。

◆65438+2月底前,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将无差别全面开启“一窗受理”。

◆推广应用“爱山东”APP,65438+2月底前实现“掌上”政务服务。

◆发布数据* * *享受任务清单,65438+2月底前实现规划、土地、税务、环保、市场监管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政务数据和水、电、热等公共服务数据的* * * *使用。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压缩涉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时限,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平均减少到20个工作日,行政裁决案件60日内办结。

◆聚焦“十大”产业,建设新旧动能转换专利库,每年向企业推送50项高价值专利。

17.提高监督服务的效率

◆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轻微失信企业每年最多抽查一次;对于严重失信企业,抽查比例不设上限。

◆动态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名单。除投诉、举报、移送和专项整治外,不得随意实施行政检查。

◆对申请信用修复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信用修复制度,审核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信用修复后同步取消联合惩戒措施。

18.提高政策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要充分听取企业家和行业协会的意见;需要听证的,应当按照要求举行听证。

◆在媒体上同步宣传企业相关政策,公开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

◆2020年6月底前,完成涉企税费专项清理整顿。6月底前,完成已出台的涉企政策的清理工作。

◆6月底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搭建应诉平台。收到申诉后,1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程序,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15个工作日内做出解决方案或服务确认。疑难或多部门协调的事项最长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19.加强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估

◆建立全市统一权威的政策发布平台。

◆组织灵活多样的政策解读。

◆建立公开评估机制,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县(市、区)、部门落实营商环境措施情况进行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

20.严禁“一刀切”执法

◆根据企业环境绩效,对部分重点行业实施差异化管控,民生保障、外贸出口、战略性产业和新兴产业等工业企业以及省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保护名单。

◆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可避免采取停工停产等应急减排措施,只允许开展有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活动。

◆对自然灾害风险高、风险大的行业,出台限制性政策,充分征求企业意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实施。

◆除涉及人民生命安全、重特大事故、重污染天气应急或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外,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相关行业和领域的市场主体在相关区域内停产停业。

◆对企业经营中轻微的非主观违法行为,尚未造成社会危害的,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将及时指导和帮助企业改正错误,实行“不处罚第一次”和“轻处罚第一次”。

21.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各级各部门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职能调整、更换相关负责人为由与企业毁约。

◆开展清理机关欠企业债务行动,实行领导协助包案制。到2020年2月底前,清理所有欠5年以上的债务,欠2年以上的债务清偿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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