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信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帮助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分析

第一,主观方面不同。

诈骗罪和助信罪在主观上都要求有故意,但故意的内容有所不同:(1)在认识因素方面,诈骗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是具体的故意;帮信罪要求行为人确切知道他人正在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或者知道他人可能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是一般故意;(2)在意志方面,诈骗罪的行为人持希望态度,是直接故意;帮助相信犯罪的行为人除了抱有希望的心态外,还具有放任的心态,这种心态除了直接故意外,还包括间接故意。诈骗罪的行为人一般在事前和事后都有有趣的联系和共谋;但是,辅助信仰罪的行为人一般没有共谋或者无法查明是否有共谋。

第二,客观方面不同。

都是为犯罪提供帮助,但对于诈骗罪和帮信罪,帮助的内容和程度是不同的:

(1)助信罪的帮助行为仅适用于上网、服务器托管、支付结算等具体帮助行为,而诈骗罪的帮助行为既包括助信罪的具体帮助行为,也包括提供场所、资金支持等一般帮助行为;(二)助信犯罪的行为需要有一定程度的“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而对于诈骗的帮助,则没有这样的要求。

第三,对象不同。

这两种犯罪的对象是不同的:

诈骗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助信罪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尤其是在“一帮多”的情况下,被侵害的法益是多元化的,不仅是网络空间管理秩序,还包括毒品、淫秽物品、洗钱、知识产权等不特定领域的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抵押的;(三)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欺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四)收到对方支付的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五)以其他手段骗取对方财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者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通过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取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形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数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的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