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即时退税项目不填怎么办?
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将从1996 1开始使用。增税A类企业认定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使用米色申报表。纳税申报表由市局统一印制,各征收分局于65438年2月25日前到市局征管处领取新表。新表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征管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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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项目全填,一次填完所有份数。上下两份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单独开具专用发票,并在错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填错作废”字样。如果专用发票开出后因为买方没有索要而作废,也应作为错误处理。
3.发票和抵扣联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专用发票的不同版本,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时,必须事先加盖专用发票销售单位栏。不要手工填写“销售单位”一栏。手工填写的,为未按规定开具的专用发票,买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售单位栏加盖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时,必须在“金额”、“税金”栏的总额(小写)前加盖“人民币”字样,在“价税”栏的总额(大写)前加盖“”。
买方和卖方的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缩写。如果公司名称较长,可以分两行填写“名称”栏,必要时可以画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6.如果退货,销售折扣将收到买方的扣除优惠券和发票。
7、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除了纳税人的财务专用章外,还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印章加盖在专用发票底部中间,使用红色印泥。未加盖上述印章的,买方不得作为扣款凭证。
8.专用发票不得开据使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注意事项如下:
1.开具发票时,发票抬头应与企业名称全称一致,增值税发票必须有税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报销要及时,发票时间尽量不要超过新年,否则不能税前扣除。
3.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发票内容,不得按照买方要求填写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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