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避免虚假诉讼?

律师避免委托人虚假诉讼的方法应当审查是否存在捏造的事实,如恶意串通编造夫妻债务、恶意串通编造优先关系、串通编造公司义务、编造债权或担保权益等。

一、律师如何避免虚假诉讼?

避免虚假诉讼,律师可以通过判断原被告、被告是否有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方式,编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纠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取得判决书、调解书等生效司法文书;或者以捏造的事实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者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对象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等。详情如下: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同负一项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编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虚构公司、企业的债务或者担保义务;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虚构的债权;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伪造债权或者优先权、担保物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

(七)单方或者恶意与他人串通,编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二。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逃避法定债务,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人员利用职权伙同他人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以上是虚假诉讼的具体认定,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在处理相关事项时,应当在立案调查后,根据实际违法事实和后果作出法律判断。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可以咨询律师进行法律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