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展基层执法监督

执法监督是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新的历史条件赋予了执法监察新的内容、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务。如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的综合作用,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工作,确保近年来在不断巩固、规范和完善自身工作的同时, 兴国县监察局因地制宜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农民住房建设、矿业监督管理、教育乱收费等多种形式的执法监察工作。 通过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机关的效率和质量,解决了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保证了政令畅通。因此,如何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监督水平,兴国县监察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的执法监管氛围

执法监督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涉及的问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其行为不仅关系到党群关系,也直接影响到党委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在工作中要坚持有想法、有目标、有安排,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它对有效地进行执法和监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要积极宣传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同时具有两种职能,执法监察的内容和要求不断拓展。在实践中,由于对执法监察的性质、任务和职责认识不足,个别单位和部门的领导错误地认为执法监察涉及到各单位和部门的业务工作。这种不良的思想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监督的有效性,这就要求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与时俱进,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不断深化对执法监督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二是执法监察要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把执法监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上级纪委年度考核中占有较大比重。因此,在年度目标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统一部署,认真考核,把执法监督职能履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要年初早计划、早安排,要求每年年初制定执法监察工作计划,明确项目内容,报县委、政府审批,并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方案,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督促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有力推动了基层执法监察工作有序开展;第四,要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素质,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鉴于执法监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一方面要注意从思想教育上培养执法人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监督意识和反腐意识。同时,每年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加强自学,鼓励大家边做边学,边做边学,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对纪检干部的要求,初步了解和掌握执法监察的基本理论和工作技能,夯实基层执法监察基础。

二、把握方向,正确处置,注重执法监督实效。

与其他事物不同的是,在基层开展执法监察,就是要把执法监察与当地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中心着眼服务大局,不断深化对执法监察职能内涵的认识。执法监察不仅要靠每年上级部署的几个监察项目被动工作,还要主动出击。对一切阻碍经济建设、破坏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制止在萌芽状态。在这种新形势下,更重要的是维护党和国家政治纪律的严肃性,运用执法监督手段,提高行政效能,服务经济建设。因此,有必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1,选题立项,紧扣“准”字。执法监督能否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至关重要。基层开展的执法监督与上级部署开展的专项执法监督有很大不同,其对象和内容可以选择,具有更大的主动性。为保证执法监督的有效性,在选题上既要体现多样性和代表性,又要牢牢把握“准”字。具体来说,与三点密切相关:一是围绕热点;比如,关于新农村建设,针对我县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物资管理、工程建设等是人民群众关注和关心的热点问题,我县新农村建设中开展了执法监察工作。通过执法监察,为我县新农村建设节约资金近270万元,收缴违规资金60余万元,查处违纪案件3起,立案2人,处理3人,取得了显著成效。第二,突出重点。年初,鉴于我县遭受了罕见的冰冻灾害,为减轻灾情,帮助灾民自救,我们配合县委、县政府采取多种措施,与供电、安监、农业、 林业等单位围绕“十保一安”的工作要求,对救灾款物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纠正此项重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重点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解决困难。长期以来,违法批地建房,特别是村镇违法用地现象普遍存在。纠正、查处和制止违法用地是一项棘手的工作,尤其是处理乡镇一级的违法用地。为此,对土地这一棘手问题进行了执法监察,严肃查处了县国土局在将军大道明德小学门面两侧非法转让土地的案件。相关责任人员已被追究责任,已追缴违法所得38万余元,补缴土地差价200余万元。两名干部受到处分,失职渎职行为得到纠正和查处,有效遏制了当前违法用地的势头。

2.开展检查,狠抓“快”字。严格的监督检查是执法监督取得成效的关键。要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和发展情况,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检查,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狠抓执法监督和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在“快”字上下功夫。第一,及时规定计划和政策。执法监督项目确立后,对监督内容进行周密安排。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同时及时宣传政策界限,促使被监管单位自觉参与执法监管,达到事前监管的目的;二是及时组织检查。组织大检查要根据形势发展适时组织实施,否则会影响执法监督效果。比如,在村级资金专项执法监督工作中,在自查自纠阶段,发现个别乡镇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问题,我们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分成多个检查组,到各单位、乡镇进行检查,有效遏制了这种不正之风;三是立案,及时查处。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采取“短、顺、快”的方法,及时立案,迅速调查,果断处理,做到有法必查,查处必有成效,查处及时,真正体现执法监督的威严,从而达到对违法违纪者的震慑作用。

3.正确处理和突破“情绪”二字。执法监督能否妥善处理,是衡量执法监督有效性的重要标准。处理干部不是执法监督的最终目的。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对违纪者的处理要准确、适当。既要教育当事人,又要对他人产生震慑作用,注重社会效果,使查出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第一,一定不能按规律办事。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大多是单位违法违纪问题。违法违纪责任人被查,不仅当事人想不通,被查单位很多干部职工也想不通。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任人应当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这就要求必须依法处理。二是要理性,要感性。对违纪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时,要注意以理服人,以情治人。具体来说,就是向他们指出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在追究其责任的同时,也要宣传处理人不是目的。目的是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对待处罚,做好今后的工作。

三、理顺关系,改进方法,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执法监督作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确保执法监督取得更大成效,还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正确处理政府职能部门执法监督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要着眼于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重点查处不规范的行政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而不是代替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推动问题的解决。二要正确处理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的关系。基层纪检监察部门要在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每年集中开展一到两个执法监察项目。在目前的条件下,如果这些项目能够取得一定的成效,就必须认真组织和把握。立项不能太大,也不能太难,但一定要有代表性。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权威性,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促进依法行政。我们必须加大努力,合理安排我们的力量。第三,正确处理监督检查与查办案件的关系。执法监察要树立办案意识,重视办案,始终着眼于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实践中,一是查处的案件是执法监督的内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多为群众反映强烈、党政领导关注的热点问题;二是紧密结合查改,以监察建议的形式纠正和改进被监察对象的不规范行为,努力做到查处一个、管理一个、教育一个。进一步树立执法监督权威,扩大执法监督影响力。

第四,完善机制,标本兼治,充分发挥长效监管作用。

体制机制建设是执法监察后续工作的重要环节。开展执法监察,要遵循监督、检查、提高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执法监察重在预防、治本的作用,着力加强制度环节工作,推动执法监察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努力把执法监察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要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突出问题,既要检查纠正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又要重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既要关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倾向、部门利益制度化等问题,又要及时发现现行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管理要求的问题;二是要完善机制,提出建章立制的建议。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察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充分交换意见,及时提出改进行政管理、完善制度的建议,督促整改到位,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第三,要注重理论研究和创新。要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工作方案》的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紧密联系实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学习执法监督规律,改进监督方式方法, 创新行政监察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形成与其他监察形式相互补充的有效机制,积极发挥执法监察作用。 四是要建立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党风廉政预警信息员和纪检监察员三大成员的作用,促进执法监督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五是坚持依法行政,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依法监督,严格内部管理,实现监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