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哪些个人财产不能分?
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可分割的。
1,婚前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实施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八年后可视为夫妻均分,四年后可视为有价值的生活资料。但新法实施后,除非有特殊约定,所有权不再随时间变化,离婚时也归个人所有,不能平分!
2.赔偿或补偿
其实这是有区别的。如果是对* * * *生产生活的补偿或赔偿,则属于同一财产。但法定的私了赔偿不算,比如军人退休费、工作人员重大意外医疗费用、工伤赔偿、人身保险等,都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平分。
3、个人物品
个人物品,比如男方的剃须刀,女方的化妆品,双方的衣服,都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平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知识产权的问题。虽然知识产权可能归个人所有,但知识产权在婚姻存续期间带来的收益和收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4.继承的收入
即使在婚姻存续期间,父母一方继承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也会被视为继承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不会平分,除非遗嘱中特别写明由夫妻双方共同继承。
5.捐赠收入和其他法定情形
赠送的物品被视为接受者的私有财产。比如父母给孩子投资买房。即使孩子结婚了,作为赠与的房子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平分。
除此之外,其他法定情形,比如子女名下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无权分配,或者法院判决的其他财产无权分割。一般可分配财产会一视同仁,但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任何无故不工作(即不照顾老人小孩、不在家)、吸毒、赌博、家暴或财产转移等不良行为,则按少处理或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