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夫妻共有的,如何过户给一方?

夫妻* * *将房产过户给一方所需办理的手续有:

1.双方持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相关产权证明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

2.填写表格和股票合同;

3.等待审核和缴纳相关税费;

4.房地产管理部门签发转让令。

夫妻* * *有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捐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 * *同财产,一般应平分。也就是说,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方式也可以有所不同。自用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分居两地的夫妻管理使用的同一财产,分割时分别归管理人和使用人所有;对于差额部分,财产较多的一方应当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补偿对方;

3.登记结婚尚未同居,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有困难的,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被占用的财产可以归一方所有,共有被占用财产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补偿被占用财产价值的一半;

5.夫妻当年经营的种养业,没有收入的,为了发展生产经营,应当合理分割或者折价;

6.双方婚前对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拆除、新建,离婚时产权未发生变化。扩散部分应归另一方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通过婚姻取得的财产,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对方因为索要财产生活困难。可以酌情退回。难以确定所取得的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的,可以按赠与处理;

8.夫妻共有的不适宜分割使用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的原则,分配给一方。得到房屋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在双方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知识产权未实现经济利益的,分割夫妻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照顾另一方;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生活中自然受损、消耗或丢失。离婚时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请求赔偿的,不予支持。

综上,夫妻* * *将同一房产过户给一方时,需要持本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房产所有权证等材料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填写表格和股票合同;等待审核和缴纳相关税费;房地产管理部门签发转让令。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登记即告完成。完成登记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申请人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自己所有,归全部或者部分所有,归部分所有。该协议应为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另一方知道该约定的,应当以夫妻的个人财产用于清偿夫妻所欠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