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需要更正。如何填写改错本
(一)专利申请补充的专利号必须一致,这是授权前识别申请的唯一手段。专利申请已办理变更描述项手续的,应当按照变更后专利局批准的内容填写;
(2)专利申请补遗中的发明名称一般是原申请时的名称,但如果专利申请补遗的名称恰好是发明名称,则只需写出发明名称由什么变更而来;
(3)填写专利申请增刊的内容:要删除的内容和要更正的内容可以写在两个专利申请增刊中,更清楚,更容易表达。如果有申请文件的复印件,在上面标注修改的内容,扫描成图片作为附件发送;
(4)申请文件复印件:电子专利申请需要补充的,可以不提交该文件;
(5)当修改后的专利申请表格无法放下时,直接在表格中填写“见附页”,然后以附件的形式书写,注明是哪一页哪一行,修改前后的内容都可以,修改前的内容不必全部抄下,不需要修改的内容可以用省略号表示;
(6)专利申请中补充和更正的附图的修改:只需写下专利申请补充和更正前后的问题,然后在提交替换页时,在专利申请补充和更正前的附图上标出修改的地方。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的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附摘要的附图)等文件。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应当包括序列表,该序列表应当作为说明书的单独部分提交,同时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规定提交该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副本。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的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以及其他文件。需要颜色保护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
同一产品相同设计的正投影视图应采用相同的表达方式,即所有视图都应绘制,所有视图都应渲染或所有视图都应为照片,不允许混合使用不同的表达方式。
主动修改或更正应使用意见陈述或更正,注明修改的名称、页数、位置和理由;修改部分应打印在替换页上,附在意见陈述书或补充书中。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只允许在自申请日起两个月内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
专利局可以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明显的文字和符号错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修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的修改部分,除个别文字修改或者增删外,应当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替换页。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图片或者照片被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替换页。
扩展数据
填写专利申请补正通知书时应注意的格式问题如下:
(一)专利申请中的补正通知书应当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者打印,并提交一式两份。
(2)专利申请补正通知书第一栏填写的内容应当与专利请求书的内容一致。
(3)专利申请补正通知书第一栏所列的申请人应当是第一署名的申请人。
(4)专利申请更正通知书第二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并在方格中标明。
(五)在专利申请的补正过程中,发明专利申请人自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主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修改。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可以在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修改意见。
(6)在专利申请的修改中,除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中的个别文字进行修改或者增删外,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替换页。
(7)专利申请补正通知书委托专利服务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专利申请更正的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由其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