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什么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1“东北现象”与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
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在内的东北地区拥有中国最重要的石油、冶金、石化、煤炭、重型机械、汽车、造船、建材、粮食、林木和畜产品生产基地。“东北现象”是指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中国老工业基地东北地区在体制转轨和市场化进程中出现的严重失调,如产业结构不合理、设备和技术老化严重、经济效益提高缓慢、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滞后缺乏活力、污染严重、环境恶化等。
为了消除“东北现象”,2003年6月,10,《国务院中央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发布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正式启动。10年来,通过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紧技术改造,加快体制创新,经济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老工业基地走出低谷,初步走上内生驱动、良性循环的轨道,重新焕发活力,进入历史上发展最快、最稳定的时期。
虽然东北经济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历史上积累的一些结构性、体制性矛盾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以至于振兴战略实施10多年后的今天,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调整不尽人意、体制机制创新难以突破等问题再次出现。从振兴进程来看,“东北现象”并没有完全消除,主要表现为:
1.1振兴初期:经济增长显著。
现阶段,东北地区正处于振兴的初级阶段。由于老工业基地的后发优势,特别是通过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和中央政策的支持,以及改革开放的强大推动力,东北老工业基地焕发了青春,形成了一个经济高速增长的时期,大大缩短了与国内发达地区的差距。从2003年到2012年,东北三省国内生产总值翻了两番,年均增长12.7%。10年间,东北三省基本完成了国有企业改制,非公经济发展迅速。2012年,黑龙江、吉林、辽宁三省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达到64%、50.8%和51%,比2003年分别提高了14.7%和65438%。
1.2振兴第二阶段:增长放缓。
现阶段,随着东北地区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局限性的暴露,特别是难以有效消化吸收引进技术,东北地区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首先,经济增长明显放缓。2013年,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在中国大陆31省份GDP增长排名中均处于倒数10;其次,产业优化升级步伐缓慢。近年来,尽管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服务业蓬勃发展,但一、二、三产业比重基本保持不变。2003年,东北三省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2.4%、50.7%和36.9%,2065年为438+01。第三,投资效益下降,投资后劲不足。10年以来,东北三省的投资规模一直处于全国领先水平,但投资收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呈下降趋势。
1.3第三阶段振兴:经济增长“失速”风险增大。
在这一阶段,阻碍东北经济增长的各种矛盾充分暴露,特别是自主技术研发能力难以提高,导致经济增长后劲不足,“失速”风险加大。2012年,东北三省GDP总量仅为广东、江苏两省GDP总量的88.4%和93.3%。2014上半年,辽宁省地区生产总值13207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2%,低于全国7.4%的平均水平[4]。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再次拉大,振兴目标难以实现。
2创新驱动与“东北现象”的消除
“东北现象”难以消除,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创新驱动。
2.1科技创新驱动力不足
(1)高科技封锁壁垒未破,存在高科技“漏洞病”。在高科技领域,知识产权基本掌握在外国人手中。比如计算机软硬件的关键技术,至少有80%是国外公司掌握的。很多高科技企业其实只是代工厂,缺乏核心技术,尤其是国内外名牌产品。
(2)技术创新活动开展不够,对技术引进存在依赖。近年来,东北老工业基地进行了大规模的技术改造。但是,由于技术创新活动发展不足,特别是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和再吸收不足,产业技术水平没有得到明显提高,甚至企业效益受到影响。
2.2工程创新驱动力不足
工程创新主要是指人们在集成创造中的创新,包括知识集成创新、技术集成创新、产业集成创新和环境集成创新。“东北现象”难以消除的原因包括:
(1)缺乏技术集成和创新。主要表现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缺乏,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等R&D平台数量不足,功能不够。
(2)集成产业创新不足。在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构建多元化清洁能源体系、加快输电通道建设、有效解决东北“电荒”问题等方面做得还不够。
(3)缺乏环境整合创新。加强生态建设,坚持以生态为导向的林业和林业经济发展方向,加强天然草地的恢复和保护尚未引起高度重视[8]。
2.3产业创新驱动力不足
产业创新是通过产业创造、产业延伸等创新手段,将普适性应用于技术器物的过程。对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来说,就是通过创新手段使产业获得信息、转化、盈利、流通、生态的过程。难以消除“东北现象”的产业创新因素包括:
(1)应用规模不足。在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强加规模方面,特别是在通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打破区域界限和培育国内外知名大企业集团方面,成效并不显著。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规模,特别是扩大对东北亚和发达国家的开放合作,打造一批重大开放合作平台,完善对外开放政策。
(2)强加缺乏盈利能力。在现代科技革命条件下,无论是落后地区还是发达地区,都需要成功地吸收科学技术的价值,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东北现象”很大程度上难以消除,因为它没有获得科技价值,特别是主导产业没有获得周期性的创新价值,创新价值流向高端产品,创新价值流向分工和销售端,亏损大,盈利能力差。比如石化行业,曾经是辽宁省第一大支柱产业,但是2011,全行业亏损21.4亿元,全国最高。
(3)强加结构性缺陷。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过程中,必须通过选择主导产业、培育战略产业和退出衰退产业来实施结构调整。但老工业基地的服务业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较大,特别是传统产业在新型服务业中缺乏延伸。服务业内部结构不合理,金融、保险、信息、咨询业等现代服务经济发展滞后。
(4)转化不足。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过程中,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和关键技术突破集成工作不力,导致核心技术相对缺乏,转化不足。例如,随着石化工业技术进步的加快,炼化一体化已经成为各国石化工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东北老工业基地原油加工能力虽居全国首位,但石化产业炼化一体化程度较低。2011.68%的乙烯产量与炼油量之比,上海只有1/5,江苏只有1/3,也远低于中石油和中石化2.56%和4.62%的平均水平[9]。
(5)强加区域性缺失。创业创新缺乏区域性导致资源消耗高、循环利用差,整体能源消耗强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倍,循环经济发展战略难以实施。传统产业排放强度高,环境污染严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2倍和65438±0.5倍,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大超过环境承载能力。
2.4缺乏制度创新
当前,随着科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迫切需要相应的科技生产关系,即科技活动的制度创新。从内容构成上看,科技生产关系有三部分:科技劳动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科技工作者的活动形式、科技劳动成果的分配形式。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过程中,要通过制度创新,创造适合科技工作者的所有制形式、活动形式和分配形式。
3东北振兴对策
东北作为国家老工业基地,走过了10年的振兴之路,但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的现状并没有根本改变,尤其是从要素驱动走向创新驱动的轨道[10]。针对新一轮东北振兴面临的困境,提出以下建议:
3.1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科技创新驱动。
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过程中,要大力开展科技创新,特别是要把要素自主创新与提高老工业基地区域竞争力结合起来,以优势领域为抓手,实现要素比较优势向创新竞争优势的转变。
注意选择以下领域作为自主创新的重点:具有优势并尽快产业化的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国家确定的老工业基地优先发展的产业领域;具有独特资源优势的领域;在国内外市场前景巨大的领域。力争在上述领域取得突破,形成自主品牌,创造基于创新的比较优势。
3.2提高集成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工程创新驱动。
(1)应用知识系统集成。东北老工业基地要整合各种知识,依托三省科技信息研究机构,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由图书文献信息资源系统、文献传输系统和高度完整、枢纽性的文献信息检索系统组成的文献信息共享网络,建立东北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网,全面提高三省大型仪器设备社会化水平,促进科技要素集聚[165438
(2)应用技术元素的整合。大力搭建科技合作创新平台,联合建立一批国际级实体或虚拟R&D机构,包括研究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博士后流动站等。,并率先启动东北地区创新型企业100强试点。
(3)应用工业生产要素的整合。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构建多元化清洁能源体系,加快电力输送通道建设,有效解决东北“电荒”问题。大力发展水利设施,重点推进黑龙江、松花江、嫩江等大江大河及支流综合整治,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东北地区机场布局。
(4)协调和整合应用环境。加强松花江、辽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大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造林管护。按照“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模式,对工业废弃地和矿业历史遗留问题实施专项治理工程。
3.3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大力推进产业创新驱动。
(1)强加比例。首先,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进一步打破地区、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支持大型中央企业集团和地方企业联合重组。鼓励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投资者参与老工业基地企业的改革和重组;第二,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扩大与东北亚和发达国家的开放合作,建设一批大型开放合作平台,完善对外开放政策。积极落实中日韩投资保护协定,继续办好中朝经济区。当前尤其要抓住乌克兰危机后俄罗斯经济转向远东的有利时机,扩大中国东北对俄开放。
(2)强行盈利。盈利能力是衡量工业化的重要指标,应通过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大对东北地区一般性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移支付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东北省市纳入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统筹研究设立东北振兴产业投资基金。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支持东北地区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发展。允许符合条件的重点装备制造企业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3)应用结构。一是实施主导产业选择政策。实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支持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和重要品牌,扩大市场份额。依托装备制造业整机制造能力强的优势,发展基础配套零部件,依托原材料加工基地优势,着力发展下游特色轻工业;第二,实施培育战略性产业的政策。积极推动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力量支持东北地区智能机器人、燃气轮机等产业做大做强。支持沈阳航空企业在总装、发动机、零部件等重大项目上与国际大型航空企业合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在用电、用水、用气方面实行与工业企业同价,在用地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打造东北旅游品牌,支持东北文化创意、影视出版、演艺娱乐等文化产业发展。
(4)应用变换。通过实施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科技专项等产业创新手段,攻克制约传统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开发和示范先进适用的关键技术和工艺,提升老工业基地基础原材料产业技术水平,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提升高端基础制造装备和基础零部件研发水平。大力推进自主创新成果应用,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信息、航空航天、高速铁路等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力度。
3.4深化改革,大力推进体制创新驱动。
(1)创造适合创新的所有制形式。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东北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基础上,管辖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专业性较强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12];开展东北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试点,创新支持方式和政策。试点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类新型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2)创造与创新相适应的科技工作者活动形式。科技劳动的探索决定了自身资源的有限性,科技工作者不可能把自己需要的资源全部组合起来,必须走协同创新。因此,应大力开展产学研结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实施中科院合作计划,推动中科院所属科研院所与老工业基地合作;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对外交流专项,每年引进2000名国外专业技术人员到老工业基地相关领域服务;组织管理、技术和技能人员学习借鉴国外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的经验。
(3)创造与创新相适应的分配形式。首先,要努力解决分配不公和贫富悬殊的问题。严重的分配不公和贫富悬殊是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首要因素。要加大力度改革收入分配机制,抑制贫富差距;打破垄断,激发经济内生活力;鼓励在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股权激励等方面进行探索和试验;研究建立东北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3]。
其次,深化地方国企改革,用本级国企的部分收入支付必要的改革成本。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适应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程,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对过高过高的不合理收入进行必要的调整[14]。
第三,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投入要继续向东北地区倾斜,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妥善解决工厂大型集体工人的社会保障问题。落实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