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文明服务模范评选方法及标准

为树立文明规范服务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引领中心深入开展文明规范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选择对象

选拔对象为所有进驻中心的窗口和在中心工作三个月以上的窗口工作人员。

第二,选号

“文明窗口”和“文明服务模范”评选每月进行一次,年终进行综合考评。每月评选6名“文明窗口”、“文明服务标兵”,每年评选6名年度“文明窗口”、“文明服务标兵”;每月“文明服务标兵”由每月“文明之窗”推荐;年度“文明窗口”和“文明服务模范”在月度评选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第三,选择标准

(一)“文明窗口”评选标准

1,工作纪律好。(1)遵守考勤和销假制度,坚守岗位。(2)不吃零食,不嬉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串岗,不玩电脑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勤政,提供优质服务。(4)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

2.服务规范有序。(1)保持仪表端庄、整洁、大方,餐桌牌摆放整齐,胸牌佩戴及时到位。(2)接待服务对象礼貌、热情、善良、真诚、周到,做到耐心解答问题,虚心接受意见,工作认真细致。工作中出现错误时,及时纠正并主动道歉,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3)开展微笑服务,使用文明服务用语,提倡使用普通话。(4)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负面备案制等审批服务制度,提供热情周到、方便快捷的服务。(5)及时、有序、有效地完成任务。(6)无投诉,大众评价满意率达到100%。

3.环境整洁美观。(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打扫卫生,保持地面、桌面、台面的清洁。(2)办公桌、椅子及办公桌上的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通知箱、评价员规范整洁,档案分类摆放有序,无乱扔现象。(3)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维护良好,表面无灰尘污垢。

(二)“文明服务标兵”评选标准

1,思想觉悟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清正廉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文明服务优秀。服务意识强,服务理念先进,服务行为规范,服务作风优良,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高。工作期间,本人端庄、活力、善良、优雅、专注,使用文明用语,严禁奉禁忌。对服务对象的咨询要及时、耐心、准确的回答,不存在不健康、冷淡、生硬、横蛮的行为。

3.良好的工作纪律。(1)遵守考勤和销假制度,坚守岗位。(2)不吃零食,不嬉笑打闹,不大声喧哗,不乱串岗,不玩电脑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三)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勤政,优质服务。(4)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程序办事。

4.很强的商业技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高标准,高效率。熟悉审批服务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能力强。精通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技能,熟练岗位操作规范,具有较高的服务技能和信息技术技能。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活动,争取在活动中取得好成绩。

5.工作表现良好。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审批服务任务,审批服务差错率和投诉率为零。

四、选择方法

1.因工作量小,窗口月度考核得分,不能评为“红旗窗口”,但本月能认真遵守中心规定,为群众提供优质文明服务的窗口,将作为优先评选的参考。

2、评选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

(1)服务得分(满分60)。根据《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考核办法》计算该窗口月度考核得分,乘以60%即为得分。

(2)出勤得分(满分30分)。考勤是指窗口工作人员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时上班,因服务审批和正常请假的视为考勤,因非服务审批、事假、病假的视为缺勤。出勤分=出勤率×30分,出勤率=实际出勤时间÷出勤时间×100%。

(3)中心管理人员得分(满分10)。中心管理人员得分是中心管理人员根据日常巡查、电子巡查、群众投诉等情况,从窗口综合评价中得出的得分。

3.市政府政务服务办考核监督科根据评选标准对各窗口文明服务情况进行考核总结,评选出6个月度“文明窗口”,从月度“文明窗口”中推荐6个月度“文明服务标兵”。

动词 (verb的缩写)选择和奖励

1.获得月度、年度“文明窗口”、“文明服务标兵”的,由中心给予表彰,并及时反馈给窗口单位。

2、评选结果将作为窗口和个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由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