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知识产权部
如今,处于弯道超车十字路口的自主品牌,依然无法摒弃抄袭的恶习。不过有意思的是,吉利这次“抄袭”了长安。
具体来说,长安给吉利发了律师函,告知吉利新发布的“银河之光”原型车与长安汽车的概念车和量产车有大量相似之处,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随后,吉利就此事发表声明,提到律师函内容严重失实,对我公司的指责毫无根据,误导公众,对我公司品牌和商誉造成严重损害。
有趣的是,这两家汽车公司的设计语言都是由同一个设计师陈正编写的。这种“所谓抄袭”是否成立,非常令人费解!
界限模糊,维权困难。
我们先来看看吉利的“银河之光”系列和长安的相似之处。对比两款车型,确实有长安所说的大灯位置、两侧进气口、中网、后包围、前脸整体轮廓造型的相似之处。梁家
汽车圈不乏外观抄袭。此前众泰汽车抄袭保时捷,陆风抄袭路虎等。,并打起了官司,但最后路虎胜诉,保时捷没有。上述两辆被抄的车已经到了一般人几乎认不出来的地步,但是只有一辆胜诉,所以维权之路非常艰难。
吉利是否构成侵权暂时不得而知。现在的国产品牌已经今非昔比,有些车型甚至在设计上超过了国外品牌。正如吉利汽车高级副总裁杨学良转发声明,要良性竞争,不要卷入内斗;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操戈:要团结不要分裂抹黑。
客观中立,设计上有很多相似之处。设计师陈政在长安工作了近20年,是长安先种下的“种子”,显然拥有知识产权。吉利聘请了同一个设计师,这个设计师很难摆脱刻在骨子里的设计基因。至于有没有抄袭,大家说法不一,还是等法院审判吧。
模仿是多变的,抄袭是可耻的
连国外的百年奢侈品牌都“抄袭”了,可以说是互相进步。例如,W220代的奔驰S级内饰落后于同期E65代的宝马7系,但下一代W221代的奔驰S级内饰设计与E56代的宝马7系相似,直到衍生出W222代的奔驰S级。“学”之外有进步才是良性竞争。
还有很多车企用的设计语言也是一样的。比如林肯的贯穿式尾灯,经过保时捷的“推广”,现在已经成为纯电动车的标配。当一个先进又漂亮的设计来了,必然会引起其他车企的跟风。
有的车企明目张胆的玩抄袭,下面两个比较尴尬。
贾尼斯G80
宾利
第二个创新。这种设计出自同一个设计师,比如红旗聘请的劳斯莱斯前设计师,贾尼斯聘请的宾利。他们设计的车型就像“一父一子”,颇有家族设计风格。
柯灵03
保时捷帕拉梅拉
相同的语言。这种类型就像大家都用贯穿式尾灯和隐藏式门把手,本质上可以算是同一个时代的元素,不能称之为抄袭。领克和保时捷的大灯都位于前引擎室盖旁边,给人一家子的感觉,但是领克用的是分体式大灯,只能说差不多。
总的来说,现在的国产品牌在设计上很有竞争力,但也有长城汽车依靠抄袭网络名人产品实现短期销量激增的。甚至长安的一些车企还存在抄袭现象。无论如何,我希望国产品牌是时代的引领者,而不是跟随者。到底如何看待吉利聘请其他设计师,然后对设计进行二次“创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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