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投票权的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如何承担信息披露义务?
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的,应当充分、详细披露相关信息,特别是风险和公司治理信息,落实各项措施,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这些安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动情况,以及根据这些安排采取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
上述规定发生重大变更或调整的,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披露。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数量及相应的表决权数量,股东大会提案是否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是否应当与普通表决权相同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