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综艺抄袭不会被处罚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处罚的。

1.首先,抄袭是民事侵权行为。根据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民事侵权遵循不诉不理原则,国家机关无权主动介入。如果国家机关忽视了这个原则,那么最低限度会浪费很多资源(毕竟这么多作品要和更多国外的作品一一对比,工作量会非常夸张才能让这部作品严谨)。在最大程度上,它将导致整个民法体系。但如果被侵权方想要在国际上维权,就会涉及到一系列非常复杂的问题,比如管辖权、法律法规差异、跨境取证等。,而且它的成本很高。一般很少有人这么做。

2.其次,国内网民和舆论定义的“抄袭”和国际上现行主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定义的“抄袭”不是一个概念。很多网友认为“抄袭”其实不算抄袭,甚至受到主流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保护。在社交媒体上,“抄袭”的概念已经被泛化。举个简单的例子,《更好的日子》被很多网友指责抄袭,理由是“原创作品被合并”,但大多数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都有一个原则,即“法律只保护创意的具体形式,不保护创意本身”,“合并词干”很大程度上整合了这种创意而非表达本身,不算侵权。再比如,青的火圈特效被很多人认为是抄袭漫威漫画的奇异博士,但即使提起诉讼,青也不可能被认定为侵权,因为火圈在现实生活中相当普遍,这个形象并不具有著作权归属。没有奇异博士,其他人无法使用它。

不难解释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判断。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初衷是鼓励创造,而不是保护某一个或某些特定主体的片面权益。要知道,提出一个前无古人的新思想是非常困难的,文艺事业的发展往往取决于在前人工作和思想基础上的改进和再创造。如果法律要保护创意本身,那肯定会导致所有创作者处处受限,因为即使是一些无关紧要的情节,也可能是“别人的新创意”,最后的结果就是规避风险,没人会去搞创作。最终整个文艺市场趋于低迷,其实是两败俱伤的结果。法律要反对的抄袭是没有任何原创元素的机械复制的整体抄袭,而不是简单的“雷同”,对其判断的界限和条件其实是非常严格的。所以很多网友都决定“抄袭案”。一方面,他们不会告诉国家他们无权控制它。另一方面,国家真要管别人,他们也不违规,管不了,更别说处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