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进口佣金。
委任
由于商业关系中的委托代理行为,代理人通过提供服务收取的费用称为佣金。就海关估价而言,买方佣金(也称采购佣金)发生在买方代理关系中,是买方为采购进口货物而支付给其采购代理人的劳务成本;卖家佣金(又称销售佣金)发生在卖家代理关系中,是卖家代理人为卖家找到买家或为卖家促成交易而获得的报酬。
01
的海关
佣金包含在完税价格中有什么规定?
中国关于买方佣金的海关法包括两个层面,即关税条例和估价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海关条例》)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审核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以下简称《价格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由买方承担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责任。
此外,《价格鉴定办法》附件中对“采购佣金”有明确的定义:“采购佣金”是指买方为采购进口商品而支付给其采购代理人的劳务费用。
02
如何向海关申报“佣金”?
对于《海关条例》第十九条和《价格评估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除应计入完税价格的采购佣金外,其他佣金已计入货物价格的,企业无需申报;未计入货物价格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规定,在报关单“杂费”栏向海关申报。由于购货佣金不属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一部分,企业申报时无需向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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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示:
如对上述企业的佣金存在类似疑问,且企业无法自行确定所支付的佣金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6号)及相关公告, 企业可在货物申报进口前三个月就佣金等相关因素是否应计入完税价格申请价格预裁定,并可通过互联网加海关综合在线服务平台向企业备案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