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

法律解析: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演出等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等创造性成果2。伪造、变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专用标志或者销售伪造、变造的商标、专用标志。变相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造性成果4。擅自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登记中以及在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的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及其他创造性成果。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储存、运输、邮寄、隐匿。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侵权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假冒他人专利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6.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7.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