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国家文化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传播体系

(一)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把握正确方向。以党报党刊、通讯社、广播电视台为主体,整合城市媒体、网络媒体等宣传资源,调整完善媒体布局和结构,构建统筹协调、职责明确、功能互补、覆盖广泛、高效的舆论引导格局,不断壮大主流舆论,提高舆论引导的时效性、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建立健全自律和他律机制,引导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秉持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真实准确传播新闻信息,自觉抵制错误观点,坚决杜绝虚假新闻。深入推进“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形成长效机制。推广重点媒体,扩大信息收集和产品营销网络。

(2)加强新兴媒体建设。认真贯彻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鼓励和支持国有资本进入新兴媒体,壮大重点新闻网站,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综合性网站和特色网站,发挥主要商业网站的建设性作用,培育一批网络内容生产和服务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具有中国风和时代精神的网络文化品牌。引导网络文化发展,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的网络传播,使优秀作品适合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鼓励网民创作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作品。广泛开展文明网站创建活动,推进文明上网,督促网络运营服务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加强对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的引导和管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依法惩治传播有害信息行为,深入推进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加强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建立网络安全评估机制,维护公众利益和国家信息安全。加强外文网站和海外本地化网站建设,增强对外展示和传播中华文化的能力。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建设,积极开发三网融合相关新技术和新业务。

(3)加强文化传播渠道建设。积极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宽带光纤接入网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创新业务形态,发挥各类信息网络设施的文化传播功能,实现互联互通、有序运行。在确保播出安全的前提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电信企业可以探索多种合资、合作经营模式。整合全国有线电视网络,基本实现全网和跨部门整合文化资源、产品和服务。加快电影院线建设,大力发展跨区域规模影院、特色影院和数字影院。加快文艺演出剧院建设,推进大中城市演出场所连锁经营。加快大型骨干企业出版物发行跨区域整合和农村销售网点建设,构建立足大城市、支撑中小城市、连接城乡的出版物发行网络。

图表:第6栏通信系统建设项目。新华社记者孟立静编译(一)提高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平。完善文物普查登记建档鉴定制度,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编制全国珍贵文物名录。加强世界文化遗产、重大遗址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检查维修和管理机构建设,开展工业遗产、元代以前的木构建筑、地方建筑、文化路线和文化景观的调查保护,加强考古和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加大馆藏和水下文物保护力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中华文明起源研究和成果宣传,积极应用高新技术进行考古研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建设,制定保护规划,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和环境。加强文物市场法规体系建设,建立文物鉴定准入和资质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民间收藏。加强文物安全设施建设,提高文物安全保障能力。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档制度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制度,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图集,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制度,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类保护标准和规划。对濒危项目和老弱代表性传承人给予抢救性保护,对有一定市场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给予生产性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聚集区给予整体性保护。加强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统筹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设施,不断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科学化水平。

(3)拓展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方式。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在与产业和市场的结合中促进文化遗产资源的传承和可持续发展。鼓励各地依托文化遗产积极发展旅游业及相关产业,发展特色文化服务,打造特色民族文化活动品牌。推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和数字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升中华文明的展示水平和传播能力。鼓励综合开发利用工业遗产、文化景观和考古遗址公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宣传,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依法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促进文化遗产教育与国民教育紧密结合。深入挖掘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广泛开展普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图表:新华社记者孟丽菁编制的第七栏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一)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整合社科、文艺、新闻、广电、电影、出版、版权、民族、侨务、体育、旅游等资源,充分利用多边和双边机制,开展国家文化年、中国文化节、“感知中国”等品牌活动,推广春节文化,打造“欢乐春节”等文化交流新品牌。实施对外文化合作与援助,支持和加强边境地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加快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和孔子学院建设,形成展示与体验并重的综合平台。制定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出国计划。鼓励代表国家水平的各类学术团体和艺术机构在相应国际组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组织优秀学术成果和文化产品对外翻译。构建文化交流机制,政府交流与民间交流相结合,发挥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文化非营利机构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支持海外侨胞积极开展中外文化交流。建立外国青年文化交流机制,设立中华文化国际传播贡献奖和国际文化奖。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方针,学习一切有利于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有益经验,一切有利于丰富我国人民文化生活的积极成果,一切有利于发展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管理理念和机制。

(2)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实施文化走出去工程,完善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形成一批有实力的文化跨国企业和知名品牌。支持文化企业开展跨境服务和国际服务外包,生产需要面向生产以外的文化产品。扩大版权贸易,保持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口持续快速增长,支持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出口,扩大印刷外贸加工规模。支持优秀国产电影进入国外主流影院,支持国产游戏进入国际主流市场,支持数字出版拓展海外市场,发展一批长期进驻或巡展海外的演艺产品,逐步改变主要文化产品进出口严重逆差的局面。积极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规模,促进国际市场发展。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中国文化产品的表现力和质量,开发容易被国外受众接受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加强国际文化产品和服务交易平台及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办好重点国际展会。发展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培育专业的贸易公司和代理机构,建设完整有效的投资信息平台和文化贸易统计分析系统。积极参与国际文化贸易规则的制定。充分利用港澳地缘优势,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3)扩大文化企业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鼓励具有竞争优势和管理能力的文化企业到境外投资,设立文化企业,经营电影院、出版社、剧院、书店、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鼓励从事影视作品、出版物、音乐舞蹈、戏曲曲艺、武术杂技和中国特色演出展览等领域的文化企业以多种形式开拓海外市场。吸收外资进入法律法规允许的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单位与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学习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

图表:第八栏中国文化走出去项目。新华社记者孟立静编译(一)培养高层次领导人才和高素质文化人才。遵循文化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门类齐全、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素质过硬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队伍。继续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和文化名人工程,建立重大文化工程首席专家制度,培育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名家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加强专业文化工作团队和文化企业家队伍建设,支持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牵头重点项目,抓紧培养善于探索文化新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得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适应文化走出去需求的国际化人才。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多渠道吸引海外优秀文化人才。积极支持高层次人才创办文化企业,完善落实知识产权作为资本入股的措施,落实支持创业的优惠政策。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抓紧设立国家级文化荣誉称号,表彰奖励优秀文化工作者。

(2)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设置、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完善基层优秀人才发现培养机制,适当配备乡镇、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宣传委员、宣传干事和专职人员,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积极推进大学生“村官”计划,鼓励他们到基层从事宣传文化事业。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相关专业研究生实行定向招聘。重视发现和培养本土文化人才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鼓励和支持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积极分子,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发挥积极作用。制定西部地区基层宣传文化人才支持计划,对西部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人才队伍建设给予重点支持。

(3)建立健全文化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分类培养的宣传思想文化人才培养体系和机制,制定实施各类人才培养规划。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高端紧缺文化人才培养计划,搭建文化人才终身学习平台。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指定大型企业,发挥人民团体作用,加强文化人才政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教育,开展在职培训、专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完善人才挂职锻炼、调查研究、国情考察等制度。完善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深化职称评审改革,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施展才华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重视发现和培养社会文化人才。对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人员的职称评定、参加培训、项目申报、表彰奖励等同等对待,并纳入相应的人才培养项目。建立和完善文化领域职业资格制度。

(四)加强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建设。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加强自身修养,做道德品行和个人操守的模范,努力成为优秀文化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引导文化工作者特别是知名人士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责任感,弘扬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弘扬严谨治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的风尚,努力做到德才兼备,坚决抵制学术不端、低级趣味等不正之风。积极支持文化工作者特别是文化大师和中青年骨干深入实际、生活、群众,向人民群众学习,增进对国情的了解,增加基层经验,增进对群众的感情。

图表:专栏9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项目。新华社记者孟丽晶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