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与天府新区的区别
法律分析:高新区: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部设立的“世界级高科技园”试点园区、国务院批准的首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版权示范区、国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验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国家名牌创建示范区。
天府新区:中国西部核心增长极和科技创新高地,以现代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为主,宜商、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化新区,西部内陆开放的重要门户,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示范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