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浩洋知识产权公司办理高新技术认定的最新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必须注册一年以上;
(2)企业拥有通过自主研发、受让、捐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的核心知识产权。,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起到核心的技术支撑作用;
(三)起核心支撑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从事R&D及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下同)R&D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下列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过去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符合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工作指南);
2.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提交复印件);
3、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明(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新颖性)材料、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证明。
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网上提交扫描件,书面提交复印件);
4、职工人数、学历结构及R&D人员在企业职工中的比例;
5.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验证的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及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及资料。
声明(实际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以实际使用年限为准),附高新技术产品(及服务)研发活动及收入的说明材料;
6.企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使用年限在一年及以下的,按实际使用年限三年计算)和技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