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彭宇案的法官王浩还在做法官吗?

南京彭宇案法官王浩不再担任法官职务。王浩被调离法院后,被安置在距离法院10公里的鼓楼区一江门街道办事处。王浩去了街道办后,被安排在一江门的司法所。

司法所位于南京市镇江路4号斜对面,距离街道办办公地点3公里。司法所位于一个破旧居民区的巷子里,看起来有些破旧,以至于连一些住在这里的居民都不知道有个司法所。

江苏省某法院法官在彭宇案后表示:“无论如何,彭宇案本身对王浩法官的影响很大。”

彭宇案简介:

2006年6月20日上午,165438+引发了一场极具争议的民事诉讼。徐寿兰老人在水西门广场的一个公交车站被撞倒,骨折。徐寿兰认出袭击者是彭宇,一个刚下公共汽车的年轻人,但彭宇否认了这一点。

最终双方在二审期间达成和解协议,以和解结案。和解撤诉后,彭宇还表示,在2006年6月165438+10月发生的事故中,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

彭宇与徐寿兰达成的和解协议主要内容为:彭宇一次性赔偿徐寿兰1,000元;双方均不得在媒体(电视、广播、报纸、出版物、网络等)上披露相关信息和对本案做出相关评论。);双方撤诉后,不再执行鼓楼区法院一审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