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离职怎么办?

涉密人员离职,对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仍负有保密义务,应当清理个人持有、使用的国家秘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交接手续;签订离职保密承诺书,承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已知悉的国家秘密;遵守保密期管理规定。

保密期管理规定包括未经审批不得出境,不得从境外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在华工作,不得向境外机构、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