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标准的收入确认与发票开具时间一致。

不一致。新收入准则要求以客户取得控制权为收入确认时间,但《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收款日、收款日、发票日、约定收款日、预收款日、所有权转移日、交付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不仅改变了一般销售模式中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还明确规定了区分毛收入和净收入确认、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等具体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