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期间赚取的租金,一般公认是* * *与所有。
房子,作为重要的生活资料,基本上是夫妻双方共同管理的,包括保养和维修。实际上,获得的租金是夫妻共同经营的一种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租金一般被认定为* * *。
房屋租金与夫妻财产的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3规定,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解释从收入中排除了水果和自然增值。
在民法中,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果实是指从事物的自然属性中获得的利益,如果树的果实、雌性动物的幼体、母鸡下的蛋等。法定孳息是指因法律关系而取得的收入,如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取得的利息、银行存款利息等。
但房屋租金是否为合法的孳息,尤其是在婚姻关系中处理时,仍有争议。我个人认为不能简单的把它当做一个水果来处理。
我们理解,如果一方婚前拥有的财产,因另一方婚后疏于管理或因时间、地点等原因无暇打理而由另一方管理,或双方共同参与管理(如修缮、保养、租赁、收租等。),那么原来的租金按照立法应该是双方的收入。
因为房屋租金不仅由市场供求规律决定,还与房屋本身的管理密切相关。所以租金是一种特殊的果实,它的获得往往需要更多的管理或劳动。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管理的,产生的租金收入应归夫妻双方所有。
另外,房屋所有人以房屋作为不动产投资于公司、企业的,其收益应当按照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处理。当然,如果能证明不是房屋所有权人的另一方没有参与房屋的管理,房屋的租金收入仍应属于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