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账号可以执行吗?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社保账户余额无法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继续缴纳高额社保,意味着被执行人有财产或持续收入,可以对被执行人的执行财产进行调查。可执行财产有很多种,不限于房子、车子、银行存款等“基本财产”。股票、基金、债券、知识产权等。都是可执行属性,微信和支付宝的余额也可以强制执行。司法实践中,已经有过执行手机靓号的例子,所以一般来说,只要被执行人的财产能够变现,就可以执行。被执行人应得的抚恤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或者扣划。但是,在冻结或者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被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最高法院的意见非常明确。可以实行抚恤金,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扶养人必要的生活费。至于判断生活费的必要标准,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地法院做法也不一样。一些法院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统一地方认定标准。一般来说,大多是按照当地政府当年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乘以被执行人及其赡养人口数计算,而不考虑被执行人原有的生活和消费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的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方承担的;
(三)应由公共卫生承担的;
(4)出国就医。
依法应当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第三方无力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方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