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院在哪里?
郑州中院地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9号。
郑州中院下设办公室、政治部、政治部人事处、政治部宣传教育处、政治部综合处、监督联络处、立案庭、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庭、民事审判庭。
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知识产权综合庭、行政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局综合办公室、执行局第一庭、执行局第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技术科。
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办公室、信息网络管理办公室、纪检组监督办公室、政府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河南法官进修学院郑州分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审判庭、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审判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第二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1,法律、法令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和抗诉;
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抗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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