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住房公积金查询淄博公积金贷款查询

如何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度?

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包括:拨打公积金热线、官网查询公积金、贷款银行网银查询。

公积金贷款进度查询:

1,拨打公积金热线:

借款人可拨打公积金全国统一热线12329,根据提示输入公积金账号和密码,进行语音自助查询。

2、公积金官网查询:

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上,进入查询页面,输入公积金和密码,进入账户详情页面。

3.贷款银行网银查询:

借款人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借款人可在网银信息中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击“住房公积金”一栏进行查询。

本答案由康博财经提供,专注于财经热点事件的解读,财经知识的普及,追求专业性,追求趣味性,让百姓看得懂的财经内容,以生动多样的方式传递财经价值。希望这个回答对你有帮助。

淄博公积金贷款政策?

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黑色字体二手房)

应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4)借款人、* *及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其他参与共同贷款的人员)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购房首付款不得低于规定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六)有合法有效的担保;

(七)借款人、借款人和担保人具有良好的资产和信用状况;

(八)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处理材料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贷款材料(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两次及以上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1.《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可在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

2.1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申请贷款当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带水印的个人信用报告)

3.可提供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信息授权码、电子身份证信息、实体身份证(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证件);

(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和身份证电子信息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爱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察”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呈现)。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包括每个人的索引页和单页)

5.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山东省内可享受通过数据查询的不再提供);

(单身职工填写并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诺书(授权书);离婚员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原件。2011以后在山东省办理的婚姻登记,可通过省民政厅数据查询的,不提供结婚证、离婚证。)

6.预缴增值税一般发票的原始发票;(首付款的银行凭证或收据原件;收据必须由收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7.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1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

8.申请人有异地贷款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及申请人最近六个月缴存1原件(异地贷款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在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原所有人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

9.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1份(异地贷款提供)。(由存款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有效期30天)卖方身份证信息授权码、身份证电子信息、实体身份证均可;(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和身份证电子信息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爱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察”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呈现)。

10.卖方的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卖家本人会现场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11.申请人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及申请人最近六个月缴存流水1原件(异地贷款提供);

(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在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

12.1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异地贷款提供)。

(由存款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有效期30天)

小贴士:

1.提交贷款申请时,必须准备好所有贷款材料,夫妻双方同时在场签字。

2.截止贷款申请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在贷款时缴存基数突然大幅提高、缴存单位仅调整个人基数等明显存疑的情况下,以最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的平均基数作为工资认定标准;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地所在区最低工资标准(省级政府公布)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申请人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配偶在异地有贷款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及最近六个月缴存1原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4.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有余额的,视为拥有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上市房源与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住房贷款对应同一套住房的,应同时提供贷款的商业银行借款合同,证明其对应同一套住房。

动词 (verb的缩写)处理地点和联系电话

1.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1-15#窗口电话:0533-7177200。

2.张店区联通路190号市政分公司电话:0533-5201735。

3.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张店区西四路119号)住房公积金服务区张店分中心二楼电话:0533-2307183。

4.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淄川分中心电话:0533-6022870

5.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住房公积金服务区博山分中心(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电话:0533-4185473。

6.周村区“市民之家”(淄博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位于二楼正门服务台,向东30米。联系电话:0533-6160172。

7.桓台县便民中心三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区桓台分中心(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电话:0533-8218404。

8.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C区高青分中心(高青县高远东路7号)电话:0533-6969588。

9.沂源县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鲁中义乌商贸城三楼,庐山路与瑞阳大道交叉口东300米)D区沂源分中心电话:0533-2755811。

10.淄博高新区柳泉路11号创业火炬广场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高新区中心电话:0533-3582163。

11.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北京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100米)电话:0533-2320355。

不及物动词处理机构

淄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处理时间

张店分中心工作日上午9:00-65438+下午2:00 65438+下午3:00-65438+下午7:00。

淄川副中心工作日:8:30-165438+下午0:30:13:30-17:00。

其他分中心工作日上午8:30-65438+下午02: 00,下午13:30-17:00。

九。处理过程

(一)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查和贷款审批。

X.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如何查看公积金贷款进度

查询住房公积金主要有五种方式:

1:查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大厅窗口。

2.当地公积金联名卡经办单位和银行的查询。

3.全国范围内,已开通12329语音服务热线进行查询。

4.相关公积金网络查询界面。

5.可以登陆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

扩展数据:

(1)公积金通常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等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2065438+65438 2005年10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为保护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发展

(3)根据我国现行的公积金管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外,全国各省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均由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因此,各地市民需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除个别地方(少数除外)外,已实现公积金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