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房间留人!在浙江这边,在外地买房可以拿到5万元的安家补贴。
《实施细则》是指享受安置补贴的房地产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不包括商住两用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房地产。执行期办理至2025年2月31。
拥有房子的人很多,只有一个人可以领取补贴。
安置补助费每年申请发放。次年以后,申请人每年65438+2月31前,按原渠道申请当年安置补助费。经审核仍符合原申请条件的(房屋未售出,户口未迁出),补贴资金按原渠道发放,依次发放至第五年。当年内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补贴权利。为确保实施期内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安置补贴,2025年2月底前,已网签房屋买卖合同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权利人,可凭网签房屋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必备材料,直接在市区申请登记温州市外地户籍,同时申请安置补贴。
申请安置补助费的房屋产权为多人所有的,按以下原则申请安置补助费:1。房屋产权归夫妻双方,由一方协商申请;2.房屋所有权归夫妻以外的多人所有,只有* * *一人可以享受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由* * *协商确定。
《实施细则》指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安置补助的,应当及时撤销并追回已领取的补助,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房养人。
2020年9月,温州正式出台《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千万常住人口城市的若干意见》(温〔2020〕22号),明确以新购自有产权住房在市区落户的,可享受一次性落户补贴5万元/户,深化以房留人措施。
《意见》提出,到2025年,人口适度增长,保持人口净流入。全市常住人口将达到10万,户籍人口880万,从业人员580万。人口分布更加合理,城镇常住人口达到450万人,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人口结构得到有效优化,青年比例持续上升,制造业从业人员比例达到50%,从事“五五”行业的人才数量大幅增加;人口素质明显提高。全市人力资源总量达到220万人,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5%,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的比例达到30%。人才发展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
在政策支持方面,温州提出进一步放开落户限制。落实城镇户籍管理规定,大专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凭相关证明无障碍落户,其直系亲属可随迁;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的人员可以落户,其直系亲属可以随迁;居住在市区有合法所有权,或者政府提供的公租房,或者备案居住满两年,租住私房的人员可以落户,其直系亲属可以随迁;允许取得商业用房或办公楼合法所有权的个体户迁入社区集体户,其直系亲属可随迁。市区新购自有住房可享受一次性安置补助5万元/户。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范工业企业、规范服务企业可根据需要组建企业单位,集体户申办不受集体户成员人数、房屋所有权等条件限制。急需技能人才可由集体户所属企业自主确定。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其随行家属可在企业集体户落户。各县(市)参照执行。
深化以房留人措施,每年筹集配租人才住房2000套,逐步解决人才住房问题。鼓励县(市、区)和省级产业集聚区统筹规划,通过向社会筹集现房或发放租赁券等方式,解决各类创业就业人才就近、及时、便捷租住问题。培育发展长租公寓,解决城市白领住房问题。合理有序供应蓝领公寓,城市定向租售每年超过1000套,满足外来产业工人就近落户需求。支持企业采取* * *产权方式促进员工购房落户。对符合条件的华侨、温商、温州商会会员、总部经济等投资主体,市区每年提供1000套以上的小产权房。在市场购买二手房,政府拆迁安置的富余房屋中6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作为公租房,或者提供公租房补贴,将符合条件的公交、环卫、家政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落实治病留人政策。抓好“人才新40条”政策落实,鼓励实施“即申请即享受”的人才政策,奖励资金直接到个人。对新来市区工作的35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以最新ARWU、THE、QS、U.S.News排名为准)或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分两年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3万元的就业补贴。其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毕业后2年内到城镇企业就业的,分别给予4.8万元、2.4万元、1.2万元、0.72万元的就业补贴,分2年按月发放;对在城镇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且目前无房的人员给予租房补贴,其中D级以上人才、全日制高级职称、博士生每月2400元,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研究生等E类人才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600元,全日制专科生毕业不满五年300元,累计补贴时间不超过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