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老年人的婚姻财产

老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但婚后收入依法应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使用。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等生产经营所得;知识产权收入;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老人婚前对财产有约定的,应按约定确定;对各自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只能依照法律规定确定。

“双方婚前财产所有权不变”。即再婚前财产归谁所有,再婚后仍归谁所有。对于对方的房产、室内家具等生活资料,“双方的亲子关系不变。”老人再婚后,子女只给了父母一笔抚恤金,妥善处理了善后事宜;第五是继承关系不变。男方子女只继承男方婚前财产,女方子女只继承女方婚前财产。对于再婚夫妻婚后形成的财产,夫妻有相互继承的权利,子女没有法定的继承权,只有遗嘱继承权。夫妻有使用、管理和维护的权利,但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这就需要双方婚前对财产进行公证。要有正确的再婚动机,如果单纯考虑经济、住房、家务,就有失偏颇,本末倒置了。更不可取的是,一些老人为了解决子女的婚房,不惜牺牲自己的晚年幸福,仓促与他人结合。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二、下列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老年人的再婚配偶也有权继承其财产。没有遗嘱的,再婚老人的财产,在老人死亡后,按照法定继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