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掀起“范作品”第一案。《傍名人》写作侵权吗?
你好,现在不仅有大量的“粉丝作品”,也有大量的优秀作品,比如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传。原本不存在版权问题的“粉丝作品”,因为时代的变迁,被加入了新时代的内容,依然在吸引着不同的读者。
很多小说家写‘粉丝作品’,是因为能引起读者的兴趣,用原著的人物和性格聚集粉丝;另一方面,对原著也有好处,可以大大延长其生命力。
有网络作家认为,“粉丝作品”是否盈利才是关键问题。
经过反复转载,江南的《少年在此》有了影视版权开发,“粉丝作品”原有的非营利色彩不再。尤其是版权的出售和扩张,甚至将作品授予影视公司,进一步进入大众传播范围,缺乏对原创版权和作者的尊重。
广东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认为,近年来网络文学的发展,可能已经开始让很多作家从最初的非盈利、纯致敬“粉丝作品”中收获颇丰,因此有必要在IP市场价值上升的背景下,重新审视“粉丝作品”的写作边界和版权问题。
在当今中国的互联网文化行业,尊重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常态,这是所有正规市场参与者的根本。没有版权,就没有文化产业。金庸诉江南一案对业界是一个提醒,对于高创作者的版权意识来说是非常有价值的。
如果能给出详细的信息,可以给出更详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