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log的版权

根据法律规定,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且该表演不向公众收取费用或者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著作权人可以免于许可和支付报酬。但是应当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所以比如vlog加入背景音乐后的视频和公开发布都是免费的,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有收费,或者通过发布付费广告直接或间接收取费用,则属于侵权行为,需要承担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Vlog,全称视频博客,意为视频博客,对应之前流行的文字博客。根据《剑桥英语词典》的翻译,Vlog,视频博客:你拍摄并发布在互联网上的关于你的思想、观点或经历的记录[2],即视频博客,是拍摄并发布在互联网上的个人思想、观点和经历的记录。因此,Vlogger,即拍摄视频博客的人,在本文中也被称为“博主”。Vlog倾向于独立表达,和以前的文字博客、微博等一样。除了表现形式把文字转换成视频,其他方面没有明显区别。但是在目前Vlog火热的情况下,一些其他的术语是和Vlog一起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