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大学下半年教师招聘启事2015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成立了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下设学校人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督导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招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招聘条件
(一)申请学科和学术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国内或国际上有先进的学术成果,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4.学术思想活跃,与国内外同行有广泛的学术联系,有一定知名度,了解和把握本学科的世界发展前沿;
5.学科带头人年龄应在55岁以下(1960年7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除外);学科带头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
(二)申请专任教师职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留学归来的语言文学类毕业生的语言,必须是所留学国家的母语;
5.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后出生),须在2015年6月12年2月31前取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后出生),须在2015年6月12年2月31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身心健康。
四。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见附件)。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
(1)2015 12 1 -2015 12 20.
2.注册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进入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站,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进行岗位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上传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身份证、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电子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2M。提供的相关材料虚假的,取消申请资格。
(3)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历,原则上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要求学科、学科带头人或博士岗位,不设考试比例。
2.考试方式:要求岗位为学科带头人或博士的,采取试讲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其综合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试讲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和面试:凡通过资格审查者,均参加试讲和面试。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支持与控制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评价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
(4)身体检查和调查
根据试讲和考察情况,按照岗位招聘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了解他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和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第六,宣传
根据试用、考察和体检结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复审合格的人选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就业和待遇
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职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新聘博士,学校给予1.5万元落户、3万元启动科研、5万元理工科;聘请学科带头人、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教师,学校提供人才引进待遇。具体标准和方法面议;其他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联系电话:0731-58292074(范老师、袁老师)
监督电话:0731-58292133(监督办公室)
附:湘潭大学2015下半年公开招聘职位表
湘潭大学
2015 165438+10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