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同一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产生的收入,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和自然增值。该条说明,除个人财产外,投资经营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和自然增值为原财产所有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不付出任何劳动成果,就应该认为是婚前财产。你们婚后的劳动成果,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婚姻的果实和欣赏,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对待。如果婚后没有付出任何劳动,比如存款利息、股票升值没有投机,就应该认为是婚前财产。以及婚后为劳动付出的租金,炒过之后增值的股票等。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一)工资、奖金和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