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法律分析:10大国家司法鉴定中心: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司法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法大法院司法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山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法律依据:第七条国家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或者备案登记;(二)经实验室或检验机构依法认可;(三)具有从事重大问题和特殊复杂鉴定案件的能力,具有开发和采用新方法、新技术的技术创新能力;(四)有一支人员结构合理、有一定数量的高素质专家评估师队伍;(五)内部规章制度健全,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完善,鉴定工作管理制度完备;(六)具有先进可靠的检测检验设备和设施,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七)有满足鉴定工作需要的足够的业务费用和设备更新费用;(八)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在10年内未因主观故意出具虚假鉴定意见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律追究或者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