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2013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自我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年来,检察机关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努力为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惩治力度。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防止和纠正有罪不罚和以罚代刑。2008年至2012年,* * *起诉走私、传销、制售假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90730人。查办和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积极参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和突出问题以及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开展查办农业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多发问题。注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视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注重研究改革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惩治罪犯,挽救失足者,支持改革者。

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年来,检察机关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重点查办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入持久开展专项工作,查办危害民生利益的渎职侵权犯罪。积极参与校园周边集中整治,坚决惩治针对幼儿园儿童和学校师生的犯罪。严惩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起诉制售假劣药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嫌疑人11251人,立案查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毒胶囊等事件背后涉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465人。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司法保护,起诉非法出售、提供、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640名。依法介入火灾、矿难等重大事故调查,立案查处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365人。注重保障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权益。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的司法保护,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18752人,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严惩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犯罪。支持对侵害劳动者权益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民事案件提起公诉,对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拓展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加强服务窗口建设,推进检察官活动农村化、社区化、企业化、学校化,加强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依法惩治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依法惩治各种刑事犯罪。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禁毒赌博、打击涉爆涉枪、扫黄打非、打击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决定批准逮捕2642067人,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严重犯罪嫌疑人起诉2965467人;依法实施轻微犯罪宽大政策,决定不批准逮捕311460人,不起诉150309人。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刑事和解、诉调对接机制,针对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积极推动当事人和解。建立执法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法律文书说理制度,探索完善巡视走访、联合约谈、视频约谈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生活确有困难的21106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给予救助。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分别起诉、诉前引导、案后帮教、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强化教育、感化、挽救。探索建立涉罪流动人员管理保护教育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指导基层组织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

四、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五年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 *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5787件、21863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173人(其中局级950人、省级30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依法追究19003行贿人的刑事责任。严肃查处执法不公、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36900人,司法工作人员12894人。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553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220名。要努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的文件,建立重大复杂案件专项查办和违法干预查办案件的沟通处理机制。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7054件50796人,其中大案要案17745件。更加注重职务犯罪的预防。深入分析职务犯罪原因,向相关单位提出161786预防建议。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为相关单位提供查询223万余次。

五、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检察机关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监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利保护的新期待。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权保障,重点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量刑过重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18490;对不应立案的,督促撤诉56248件。建立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严格排除非法证据,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整改意见177819次。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开展量刑建议改革,建立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机制。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4178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4636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督活动的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和监控与监管场所联网,加强和规范监管场所派驻检察室建设,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110656条纠正意见。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虚假诉讼、非法调解等明显不公、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判决,依法提出抗诉55992件、再审建议45823件。

六、加强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五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员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NPC的监督。主动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代表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审判法律监督、渎职侵权检察、基层建设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经常向CPPCC、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认真听取意见。深化检察公开,完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制度,把互联网等媒体作为听民声、察民意的重要渠道,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内部监督和控制。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制度,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着力强化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制约,落实和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升一级、抗诉权和侦查权分部门行使等改革。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七、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

五年来,检察机关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加注重抓基层、打基础。继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全员大规模分类培训,集中开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学习培训,共培训检察官65438人+0.465438人+0.4万人。切实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颁布检察官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基本规范,制定领导干部廉洁奉公若干规定,规范检察官日常交往行为。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活动,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重点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人力、财力、物力向基层倾斜,加大政法专项编制面向基层的力度,改进基层检察官招录办法,缓解办案力量不足、人才短缺、人才流失等问题。高度重视援藏援疆工作,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加快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检察工作发展。

2013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本届人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第一,努力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注重查办和预防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依法惩治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的犯罪,保障新农村建设。加强环境资源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自主创新和文化事业发展。依法妥善处理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

二、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和颠覆活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点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依法加大受理、纠错、赔偿、救助力度。

三、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强化公正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和执行的法律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四、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在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重点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完善反腐倡廉举报机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对涉嫌犯罪的坚决查处,对失实的举报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依法查处。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分析,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制度,落实和完善年度报告和预防建议制度,推进反腐败法制建设。

五、积极推进优秀团队建设。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定不移抓好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