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国有公司的净资产

问题一:总资产和国有资产的区别。总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交付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即企业资产负债表上的总资产。一般来说,一个会计主体的总资产等于其资产负债表的“总资产”。

国有资产是国家合法拥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是国家所有的财产和产权的总称。

总资产是指资产的数量,国有资产是指资产的所有权。总的来说,总资产的外延大于国有资产。

问题2:总资产是如何计算的?因为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

因此,企业年初资产总额为126000,负债总额为48000,因此所有者权益为:126000-48000=78000。

今年收入89000,费用93000,所以今年利润总额-4000。

那么年末所有者权益为78000-4000 = 74000元;

年末,该企业负债总额为5万元。

根据上面的公式:

年末总资产:7.4万+5万= 65,438+0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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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求教:国企一方净资产出资,另一方现金出资的方式没有问题。

问题4:国有企业拟以净资产增资入股,但净资产小于注册资本,新增资本为自然人出资。那么持股比例应该如何计算为1呢?如果国有企业以净资产出资,自然人以货币资金或其他资产出资,是新设立的公司,那么国有企业出资400万元,自然人出资600万元,新公司出资40%。

2.如果国企的被评估公司从600万元增资到12万元,需要要求40%: 60%的持股比例,似乎真的有点麻烦(因为一方是国企)。只能说说想法,不一定可行。国有企业将原公司出资654.38+0.20万元以名义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再由自然人对原公司增资600万元,使原公司注册资本增至654.38+0.20万元,国有企业出资480万元(600万-654.38+0.20),自然人出资720万元(654.38+0.20)。

问题5:企业如何才能算国有?国家规定: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和国家出资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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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6:国企改制后净资产如何处理?企业产权、债务、股份、承诺、公司、资产企业出售后,发现评估时有遗漏债务或债务未完全清理完毕,债权人就此债务提起诉讼。怎么处理?有人认为,应当将卖方列为诉讼主体,责令其以出售企业所得价款为限偿还债务,而不是将买方或新企业列为诉讼主体。因为债务遗漏的责任是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责任,而买方已经支付了对价,如果责令买方或新企业承担债务遗漏,显然有失公允。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分两种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1。企业整体产权出售后实施合并或者股份制改造的,将合并后的企业或者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新企业)列为被告,将企业原主管部门列为第三人,责令新企业对债权人承担债务偿还责任;责令主管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新企业承担责任。理由如下:首先,在这些重组形式中,原企业实际上并没有消亡,只是发生了企业变更的法律后果,新企业应当享有和承担原企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当然也包括被省略的债务。其次,诉讼中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是债权人和原企业,原企业的主管部门不是债权债务的主体。债权人只能要求新企业作为原企业权利义务的继承者承担债务。主管部门与收购人就原企业债务承担达成的协议对债权人不具有约束力。第三,债务遗漏的过错在于主管部门,买方已支付对价。原企业资产折股时不计入债务,新企业实际承担了债务,会损害收购人和新企业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在实际处理中省略债务的情况下,新企业的责任最终由主管部门授予,这是公平的。2.企业产权整体出售后,购买人实行个体经营或者私人独资、合伙经营的,应当将原企业主管部门列为被告,责令其在原企业出售前实际财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因为企业以这种形式改制后将立即终止,其财产、债权、债务应由主管部门接受并清理。主管部门遗漏债务,未尽到清理责任,有过错的,应当在出售原企业前,在其接受的原企业财产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买方对债务的遗漏没有过错,且已支付了不包括遗漏债务的企业资产的对价,故不应再对债务的偿还承担责任。企业作为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将评估后的经营性净资产全部作为股权投入,但未将对外担保债务纳入资产评估,债权人起诉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改制后的担保责任,该怎么办?一种观点认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理由如下:第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ll条规定,原企业改组为公司,其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公司承担;其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工商登记申请书》和《原企业注销申请书》中也写明:原企业的债权债务转让给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再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仍然享有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而不仅仅是履行义务。另一种观点认为,原企业资产的管理者,如代表国家持有国有企业资产折算股份的国有资产管理局,应承担担保责任。依据如下:首先,从法律上看,第ll条“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由重组后的公司承担”中的“债务”一词不包括担保的债务;第二,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产来源于全体股东的投资,原企业的资产已转为国有股份,只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一部分。如果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原企业的民事责任,势必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这也与公司法人享有独立财产权的基本原则相违背。第三,如果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虽然享有追偿权,但债权能否全部实现存在很大风险,股份有限公司会减少资产。第四,企业资产管理人持有由原企业资产转换而来的股份,股东权利的行使是原企业权利的承继者,因此应当承担债务,并有偿还的依据,即可以转让股份,然后才能偿还。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 & gt

问题7:净资产和净资本的区别从企业角度解释。会计等式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的内容包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企业的净资本也是:资产减去负债,所以所有者权益可以理解为企业的净资产。而资本指的是企业投入的资本,也就是上面说的股权,所以净资本不包括企业的留存收益,只包括股权。

问题8:股份制企业的知识产权可以算作净资产吗?知识产权必须以无形资产评估,价值可以评估计入净资产。

问题9:如何界定国有资产的所有权?

1,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占有、使用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但不包括借贷、出租等属于他人的财产。

2.机构

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或者所属事业单位所有、使用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非国家机关、非国有企业简化,国家投入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

3.全民所有制企业

(1)全民所有制企业积累的净资产,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担保,完全用从国内外借入的资金投资创办的,定义为国有资产。

(2)全民所有制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国有企业党、团、工会组织占用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但职工缴纳的党费、团费、工会会费不属于国有资产。

3.集体所有制企业

(1)国家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归国家所有。

提示:* *国有企业划拨或投入集体企业用于安置企业待业青年和下岗职工的资产,明确无偿转让(或有偿转让收取的转让费已达到其资产原值),资产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归集体企业所有。

(2)全民所有制企业界定为国有资产,以国家所有的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登记在集体企业名下。

(4)集体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待遇,包括纳税、税前还贷和各种税收减免形成的所有权界定(重点P60);,。

一看时间:1993年7月1之前形成,其产权为职工集体所有;1993年7月1之后形成的,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1993 7月1之后形成,国家有特殊用途指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照集体企业各投资者拥有财产(包括劳动积累)的比例确定产权归属。

二、看项目:

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在改组前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中,国家税收应收的税款全部界定为国家股。

各种减免税形成的资产中:

列为“国家扶持基金”和其他投资的减免税部分界定为国家股;

②其他减免税定义为企业资本公积金;

(5)集体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形成的资产不界定为国有资产,全民单位“只提供担保”;但履行连带责任的,由全民所有制单位追偿或协商转为投资。

(7)集体企业无偿占用国有土地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国有土地折价部分形成的国家股界定为国有资产。

问题10:什么是国有资产?它们的分类是什么?它们的范围是什么?如何定义所有权?一.概念。

国有资产是国家合法拥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是国家所有的财产和产权的总称。国家属于历史范畴,所以国有资产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国有资产”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不同的理解。

广义的国有资产

即国有财产是指国家所有的各种财产、物资、债权和其他权益,包括:1。根据国家法律获得的属于国家的财产;2.基于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应当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3.国家以各种方式投入的各种资产;4.因接受各种馈赠而归国家所有的财产;5.因国家现有资产的收入而应归国家所有的财产。

狭义的国有资产

国家合法拥有并能为国家提供未来利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人在企业中合法拥有的资本和权益。经营性资产包括: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占用、使用的非经营性资产通过各种形式转化为经营性资产获取利润;投入生产经营的那部分国有资源。

其他概念

国家是指国家实际投入本企业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的资金,即投入本企业形成实收资本(股本)的资金。国有法人资本是指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等投入的资本。以其占有的资产承担义务和享有权利,即投入本企业形成法人资本(法人股)的资本。国有资产总额是指国家资本,以及国有法人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中最终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资产份额的总和。

二、国有资产的分类

经营性国有资产

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人依法在企业中拥有的资本及其权益。具体而言,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从事产品生产、流通、商业服务等领域的所有财产。,并依法经营或使用,其产权属于国家。

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点:

体育,增值,管理方式多样化。

经营性国有资产

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点:流动性、增值性和管理方式的多样性。经营性国有资产分类:

1,根据不同的工业部门:

(1)基本从事第一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2)基本从事第二产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3)第三产业主要部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四)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

2、根据企业资产经营活动的性质:

(1)金融国企资产

(二)非金融国有企业资产

3.按是否由国家直接投资:由国家直接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和由国家间接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4.根据不同领域:境内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境外经营性国有资产。

5、根据企业中国家拥有资本的不同比例:

(1)国有独资企业资产

(二)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

(3)国家参股企业资产。

6.按行政级别不同:中央政府管理的经营性资产和地方政府管理的经营性资产。

行政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并依法确认为国有且可以用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划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利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认定为国有的资产。

行政国有资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并依法确认为国有且可以用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使用国有资产......> &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