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撰写高企认定申请材料

1,如何评价先进程度和核心支撑作用

(1)高级:一般认为发明专利(或其他类型I)>其他类型II) (2)核心辅助作用:在申请材料中,知识产权表中应填写相应的RD和PS,相关度越高,得分越高。

2.企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企业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次付款收据复印件、授权通知及付款收据复印件、软件著作权证书。

3.获取知识产权的途径有哪些?

企业通过资助研发、受让、捐赠、并购等方式获取知识产权。通过受让、捐赠、合并等方式取得的知识产权,应当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即使在申请阶段转让、受让后取得证书,但证书上的名称已变更为申报公司名称,也属于受让方。

注:自研知识产权得分高于其他获取方式。

4.知识产权有多个所有人怎么办?

如有多个知识产权所有人,需提供其他所有人同意企业可以使用该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声明。所有权利人需加盖公章,其他权利人未使用该知识产权(除I类)申报高新技术企业。ⅰ类: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第二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包括商标)。

5.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摘要)说明知识产权的内容,其他材料还可能包括专利权利要求、软件著作权技术水平的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