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互联网驱动的经济对专利知识产权重要吗?
相关专家表示,当前,随着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不断融合发展,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应用已经成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也帮助了很多初创企业实现了快速成长。然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业模式无法获得专利保护,许多企业因商业模式被模仿而失去市场竞争力,导致其核心智力成果受到侵犯。因此,在“互联网+”的热潮下,如何实现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传统行业被颠覆、模仿的现象增多。
动动手指,在手机上下载一个软件,购物、餐饮、娱乐、叫车快捷方便。这就是“互联网+”时代很多新的商业模式带来的便利。“近年来,中国互联网产业呈现快速增长趋势,这主要取决于中国实施的开放政策、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有序管理。”付伟说。
据统计,我国现有互联网网站约400万个,网民超过6亿,手机网民超过5亿。互联网的增长速度和覆盖面也超过了美国等发达国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应用逐渐成为市场主流,引领行业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在“互联网+”大潮的鼓舞下,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开始拥抱互联网。互联网的出现不仅颠覆了一些传统行业,也对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出了挑战。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下,创造一种新的网络经营方式需要很大的成本,但未来的收益是不确定的。然而,在一些企业开始新的商业模式后,企业之间的相互模仿和无序竞争越来越激烈,缺乏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严重阻碍了产业发展。因此,企业要求对互联网商业模式进行专利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付伟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同于传统的工业产品,为了赢得用户的青睐,互联网公司在产品创新和提升用户体验上不断发力,而这种在信息内容的聚合、传播和应用上的商业模式创新,依靠的是同样的底层技术,互联网公司之间的差距并不大,但呈现给用户的业务功能体现的是公司的价值。因此,在传统行业与互联网行业不断融合的背景下,底层技术创新的比重在降低,而商业模式创新的比重在增加。相比技术创新,商业模式的模仿显然更容易。因此,加强对新商业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许多互联网公司的共同愿望。
激发创新活力适应发展需要
如何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支持互联网企业商业模式的创新,报告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议将“互联网+”这一新型商业模式明确纳入专利法的客体范畴;其次,适当放宽专利的“创造性”标准,将用户体验作为显著进步的考虑因素;再次,应及时将商业方法专利纳入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对象,以适应互联网产品迭代周期短的特点,同时为新的商业模式创设新的知识产权类型。
在付通看来,能否实现和满足“互联网+”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求,将对未来中国互联网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重要影响。“通过加强新商业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创造力,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进行微创新,帮助中小企业拥有与大企业竞争的资本,从而解决中小企业在互联网领域专利稀缺的问题,最终实现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付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