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学:大学法学教育的基本架构
1.部门?法学院
日语系类似于中国大学的学院或系,主要从事本科教学。日本目前有超过65,438+000个法学系(部)或法律学科,每年约有45,000名法学学士毕业。整体来看,日本的法学本科教育与中国的本科教育有很大的相似性,学制也是四年。不同的专业方向也有各自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以早稻田大学法学部为例。学生毕业学分应达到65,438+024学分,其中法律科目60学分,通识教育科目26学分,外语科目20学分,通识教育科目65,438+04学分,入学教育科目4学分。这种课程结构有助于扩大学生选择的范围和可能性,兼顾法学专业的学习要求和学生自我塑造的需要。同时,通过早稻田大学与海外相关合作大学的交流项目,学生更有可能出国留学,拓展学术视野和能力。因为法学教育必须具有国际视野和人格,所以早稻田大学为学生提供了学习第三外语的可能性。学生可以选择的外语种类有:英语、德语、法语、汉语、西班牙语、俄语、韩语。在教学方法上,也注重运用小型专题讨论、论文辅导、研讨等教学形式,发现和解决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丰富教学内容。
就法律科目的课程而言,60个学分分为三类:
法律必修课(24学分)包括:宪法I?II(4学分),民法I?II(8学分)、刑法I(4学分)、商法I(4学分)、民事诉讼法I、刑事诉讼法4学分;
法律基础科目(4学分)包括:法律基础理论、外国法概论和法制史;
法律选择科目(32学分)包括:国际科目、行政(公共政策)科目、刑事科目、民事科目、商事科目、社会科目、法律实务科目等。
围绕上述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早稻田大学法学部设置了以下专业方向,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对未来的期望选择自己的方向和专业课:
主要专业课程
民事司法
基础课:民法一(普通?物权法)、民法二(债权通论?合同法)、民法二(合同理论、不当得利、违法行为)、民法四(担保法)、民事诉讼法等。
发展课程:家事法、不动产登记法、商法、票据法、民事执行保全法、破产法、环境法、信托法、消法、土地法、国际民事诉讼法、金融理论等。
刑事司法
刑法、经济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政策、犯罪学等。
国际法
国际法、国际关系理论、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代理法、国际劳动法、欧盟法、区域研究。
国家政策
行政法、行政科学、法律政策理论、宪法一(总论)、宪法二(人权)、比较宪法学、法理学、行政诉讼法、地方自治法、经济行政法、环境法、社会保障法、信息法、教育法、反垄断法、租金税法总论、国际税法。
企业?金融
基础课:商法(普通?商事行为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金融商品交易法、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等。
拓展课程:经济行政法、税法、国际税法、破产法、信托法、民事执行保全法、破产法、信托法、消法、经济刑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法、劳动保护法、就业差异法、国际劳动法等。
公民?社会法
法哲学、法律思想史、法社会学、罗马法史、比较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法、消费者法、农业法、土地法、比较宪法、外国文化研究等。
总之,无论学生未来向哪个方向发展,都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考虑其所需要的各种职业能力和素质,因材施教,精心培养。
2.大学院?研究所
日本大学,即中国大学的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主要培养从事法学研究和教学的专业人才,包括和尚(硕士)和博士两个阶段;但是一般用?硕士和博士?的方式,所以也叫博士后和博士后;通过预备课程和修士论文答辩后,即可获得修士学位;如果继续学习,可以拿到博士学位。但一般来说,在日本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比较难,这和日本的法学教育传统以及博士考试答辩要求高有很大关系。
在高校的培养过程中,主要采用导师制。学生通过专题讲座、课堂[研讨会]、学期论文、协助教师科研等活动,培养和确立自己的科研技能和科研水平。研究生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相对自由,导师和学生都有很大的选择余地;比如,学生会自己选择研究方向和目标,甚至成为课堂教学活动的主角,而教师会通过提问和给予必要的暗示来鼓励和协助学生完成相应问题的研究;老师的教学主要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并不局限于所谓标准答案的获取,更多的是帮助学生建立规范严谨的学术思维和表达方式,锻炼学生独立的科研能力。
各大学法学研究生院的课程设置和方向也各有特色和差异。除了专业科目,还有很多公共科目。学生除了本专业的科目外,还可以选择我院的公共科目或选修课。在这种灵活的全程教学计划的前提下,学生可以进行跨学科的原创性研究。此外,学校还得到了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的大力协助和配合,多位工作在一线的专家上台讲解具有实践魅力的实践课程。
中央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研究部主要包括公法、民法、刑法、国际企业关系法四个法学相关专业和五个政治学专业。各专业都有硕士课程和博士课程。硕士课程和博士课程毕业时,公法、民法、刑法和国际企业关系法专业的毕业生可以分别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政治学毕业生可以分别获得政治学硕士学位和政治学博士学位。
3.法律和科学学院
战后,随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法律精英阶层的形成,日本的高等法学教育逐渐演变为大众化教育,高等法学教育逐渐与法律职业脱节。为此,日本以美国法学院为范本,建立了法律和科学的学院制度。根据2005年7月21日的日本学术会议,法律、科学技术、创造法学教育研究所?据《研究未来》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4月,日本共有74所法学和理学院,学生总数为5825人。
法科学院就是在各种高一级大学的法学研究系的基础上建立专门的培训?法草?在面向实用人才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中,法律、科学和技术学院的学制一般为3年,但2年除外;属于研究生教育阶段。法律科学技术学院以培养应用型实用型法律人才为主,因此其课程设置也体现了应用型的特点:
一是教学方式主要采用少数民族教育,即每科参与人数不宜过多,规模不超过50人;
二是教学方式多样,如讲义、练习、调查、报告、个别辅导等;
第三,设置主题聚类。以A、B、C三个学科群为核心课程群,兼顾D、E、F、G的课程。其中,学科组A的课程是所有法、理学院学生应该掌握的最起码的法律知识;C学科群的学科划分更加细化,以案例和案例分析为中心,从实践的角度开设课程;比如开设民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作为一门学科讲授)和刑法(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课程,进行理论与实践的融合。
各法、理学院均开设核心课程A、B、C和学科群g,各校可根据自身特点设立D、E、F学科群。法律与科学学院入学者原则上要求本科学历,非法律、法学专业均可报考;为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原则上对法学和非法学毕业生采取统一的入学考试制度。
对于法律和科学学院的毕业生,法律和科学学院的毕业生将被授予特殊职位?法学博士?学位,并能取得新的司法考试资格。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外国留学生不能直接申请日本法科大学的研究生,但是可以申请法学系的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