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服黄埔区仲裁裁决,为什么直接去广州中院审理? 这种情况一般是仲裁结果的延续。如果劳资双方发生纠纷,应先进行劳动仲裁。但基于双方各自的考虑,仲裁结果可能无法接受。在这种情况下,仲裁无法实现其目的,只能通过司法程序作出法律判决。因此,当仲裁的任何一方提起司法诉讼时,案件将移交人民法院处理。